梅赛德斯-奔驰(中国)召回部分进口SUV汽车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 (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16年2月29日至2018年10月1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GLESUV和GLSSUV汽车,共计30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存在尾气催化转化器混装的情况,导致无法满足机动车排放标准及车载诊断系统的相关要求,可能导致车载诊断系统报警。梅赛德斯-奔驰 (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并免费更换正确的催化转化器,以满足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 梅赛德斯-奔驰 (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 (质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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