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石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蔡东晨
近日,在两会期间采访中,全国人大代表、石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蔡东晨对记者说: “作为一名制药企业界的代表,将就推进医药创新和产业发展积极参政议政。2011年,就制药企业而言,首先要始终坚持质量领先战略,让13亿老百姓吃上安全有效、价格低廉的 ‘放心药’;其次要继续加强科技创新和药物研发,更好地满足人民大众的健康需求;再其次要担当起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角色,挺进国际主流医药市场,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
据了解,这次两会,蔡东晨带来了 《关于提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财政部和质检总局设立 “国家质量奖”的建议》。
设立国际质量奖势在必行
蔡东晨认为,企业作为国家的经济主体,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石。许多优秀企业能够基业常青,都离不开卓越的质量管理。 “国家质量奖”是世界各国鼓励质量进步的通行做法。据统计,世界上有70多个国家设立质量奖。实践证明,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设立 “国家质量奖”,能极大地增强企业的荣誉感和勇于竞争的信心,提升广大企业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水平。同时,也能体现政府对提高质量的主张,体现一个民族对高质量的追求。
蔡东晨指出,设立 “国家质量奖”是提升我国产品和产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已成为世界制造大国。但目前还存在质量发展基础薄弱、企业提升质量内在动力不足、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滞后于经济规模的增长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亟须政府引导和推动企业以世界先进水平为目标,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条件成熟各界呼声渐高
据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国务院颁布的 《质量振兴纲要》则规定,要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建立国家质量奖励制度。
而按照国务院 “三定”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则承担着 “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国家质量奖励制度”的职能。
可以说,当前开展 “国家质量奖”表彰的条件已经成熟。
我国已出现一批质量管理理念先进、产品质量水平卓越的质量效益型企业,22个省、直辖市设立了地方政府质量奖或市长质量奖,调动了广大企业积极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追求卓越的热情,对于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河北省从1999年开始实施省政府质量奖,石药集团、长城汽车、三友化工等27家质量管理卓越、效益显著的单位以及邯郸市副市长崔永斌等8位个人获此荣誉,对激励和引导河北省企业推动管理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迄今为止,我国仍未设立国家质量奖,目前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设立 “国家质量奖”呼声很高。
为此,蔡东晨建议:一是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奖励条例》,对 《产品质量法》关于奖励的规定进行细化;鼓励优秀企业参与国家质量奖的评奖活动,在追求卓越中提高竞争力;二是 “国家质量奖”可设置组织奖和个人奖,分别奖励在质量提升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组织、在质量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专家或学者,以及在质量控制方面工作突出的基层或企业一线岗位人员;三是借鉴发达国家做法,以国务院名义主办我国国家质量奖表彰仪式,以弘扬我国企业提高质量的卓越业绩。(本报记者 张慧英 安再祥 通讯员 张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