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台首个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中国首个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 (试行)》,对规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运营作出部署。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山西、甘肃、山东、蒙西和广东等已进入不间断结算试运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取得重要成效。基本规则对已实现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进一步规范引导,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为尚未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的地区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探索提供可借鉴的经验,降低试错成本。 据介绍,基本规则主要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与运营,包括日前、日内和实时电能量交易,以及现货与中长期、辅助服务、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等方面的统筹衔接。适用于采用集中式市场模式的省/区域现货市场以及与相关市场的衔接。在规范电力现货市场机制设计方面,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将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纳入市场交易。电力现货市场构建了 “能涨能降”的市场价格机制,基本规则将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现新能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协同消纳。 (李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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