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如何培育创新能力领军企业?
■ 赛迪智库产业政策研究所 郧彦辉 具有创新能力领军企业的实力可体现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这些企业在推动技术进步、引领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应积极借鉴学习,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企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创新能力领军企业的内涵 具有创新能力领军企业是指在技术、管理、市场、品牌、成长能力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在细分领域内处于领先地位,在产业链中处于主导地位,辐射带动作用强,国际竞争力较强,在全球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 创新能力领军企业,具有三方面突出特征。一是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引领本细分领域技术发展趋势。能够参与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二是国际化水平高。企业具有跨国经营能力,融入全球产业链,具有较强的全球资源整合力和控制力。三是领先的市场地位。企业规模未必很大,但具有较强的增长潜力,是行业精神的传承与创新的担当者,企业文化等软实力雄厚。 发达国家培育创新能力领军企业的主要做法 “美国制造”计划,促进创新生态系统的完善,打通创新链条。计划在重点技术领域建立45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构建包括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非营利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创新生态系统。 美国培育 “产业公地”,创造良好的产业技术创新氛围。产业公地由各种专有技术、产业运作能力和专业化技能的网络交织构成,构建包括学术机构、企业、行业协会、政府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创新环境。 日本的 “AlJapan”体制,积极行动以抢占未来产业或技术的先行优势。为实现2030年新能源汽车占日本新车销量的70%,日本政府在新能源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长远规划并提供大量支持。 日本实施规制放宽政策,如 “灰色地带解除制度”和 “企业实证特例制度”,鼓励企业突破限制,开拓新兴产业领域。这两项制度是在日本 《产业竞争力强化法案》中提出的,主要针对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目的是强化产业竞争力。 对我国的几点启示 在国家优势领域,进一步提升全球资源整合力和控制力,加速龙头企业向领军企业升级。我国制造业发展已形成诸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领域。在这些领域,可采取 “扬长”策略,一是效仿日本 “AlJapan”体制,集中产业资源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在进行工程承包或装备输出的同时推进中国方案、中国标准“走出去”。二是重视中外合作园区建设,突出国际 (地区)特色,实现高端项目和特色产业的聚集,通过产业生态优化,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在未来产业领域,实行规制放宽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培育更多的单项冠军或独角兽企业。瞄准全球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前沿,提早布局。如在人工智能、量子计算、新材料等方面强化政府引导,可以通过资金支持、制定路线图等措施,引导技术发展方向。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进一步完善协同创新体制,切实构建激发创新的生态环境。共同利益是形成协同创新体制的基础和纽带,首先,完善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合作机制,在创新源头加强与企业的紧密合作,形成共同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利益共同体。其次,通过创新投资引导基金,搭建创新平台等方式,推动龙头企业成为创新生态系统的主要构建者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器。第三,瞄准制造业重点领域,推进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最大化地发挥创新中心的作用,强化考核评估和动态管理,构建全方位、高层次的创新合作网络,推进创新成果落地和产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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