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强制认证范围将扩大
稿件来源:本报讯
为进一步保障消防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和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决定扩大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范围。 公告明确,将对喷水灭火产品、消防水带、火灾报警产品、泡沫灭火设备产品、灭火剂产品、消防装备产品、建筑耐火构件等7类31种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表示,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列入公告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11年10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赵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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