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淘汰落后产能不打折扣
稿件来源:本报讯
按照国家向各省 (市、区)正式下达的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计划要求,江苏省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上给出了 “不能打折扣”的答案。 中国工业报记者在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13个省辖市领回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硬任务。按照国家规定的6个行业中,各市4月22日前将拟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生产线名称、数量等上报省里,4月底前将承担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企业名单上报工信部和能源局。11月底前关停、拆除落后产能的设备、生产线。 面对节能降耗、淘汰落后等约束性指标任务,江苏省经信委主任、江苏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陈震宁表示, “要按照温家宝总理强调的‘采取铁的手腕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强力推进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积极运用倒逼机制推进转型升级。” 据介绍,在国家规定的6个行业中,有4个行业江苏省自加压力、提高标准,实际淘汰量高于国家任务:焦炭增加12.5万吨,主要由徐州、南通承担;水泥增加478万吨,主要由南京、无锡、苏州、镇江等承担;造纸增加0.6万吨,主要由南京、无锡承担;印染增加1.6亿米,主要由无锡、常州、苏州等承担,其中南通淘汰1.13亿米。 已安排的7个行业中,则凸显了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的内在需求,并与化工专项整治等统筹考虑。泰州的2万吨炼钢、徐州的3.5万吨铅冶炼、宿迁的8万吨化工、常州的1.76万吨铸造、淮安的2万吨金属制品,均属于能耗高、污染大的产能,淘汰迫在眉睫。 近年来,江苏在富有成效做加法的同时,积极稳妥做减法。2010年,国家下达和该省增量安排的年度目标任务,由142家企业全面并超额完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深化,资源、环境的瓶颈约束更加突出。针对各地出现的对淘汰落后产能的认识和政策支持不完全到位,退出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戴跃强表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目标实现。(本报记者 承毅铭 王蕾 通讯员 宋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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