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长效机制“替换”专项行动
稿件来源:本报讯
在3月13日召开的主题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人大记者会上,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表示,从一个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层面来说,如果有一个很好的长效机制,是不需要频繁地进行专项行动的。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他说,要总结在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中积累的好的经验,以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以行政执法和司法相衔接,探索建立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相统一的依法、规范、高效的长效机制。 针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颁布实施两年多来所取得的成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表示,自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来,整个战略的实施呈现出了由国家到省市、从东到西、全面展开、梯次推进的局面,整个战略的实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表示,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重点是要把质量考核指标逐步纳入对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重点解决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企业质量事故的报告问题。(本报记者 司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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