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 杜善义
近年来,科研院所改制问题一直备受争议。由于很多改制后的院所在机制上不能够像企业一样运转自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原有科研要素的有效发挥,进而陷入比较尴尬的发展境地。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杜善义建议,应加大对转制科研院所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
杜善义认为,科研院所是国家经几十年的努力建设成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基地,是我国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力量。然而,目前很多科研院所处于举步维艰的境地。以黑龙江省为例:1999年10部委242家科研院所转制时涉及黑龙江省13家中直院所,同时该省有24家省属开发类院所转制。目前,这些院所中绝大多数处于非常尴尬的、难于生存的境地。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院所转制后市场竞争力不足,研发实力下降。匆匆忙忙迈入市场、参与竞争,科研院所的营销、市场开发能力、厂房和设备,与市场竞争的要求存在着很大差距,难以形成强势的主营业务和主导产品。特别是转制院所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由供需关系转为竞争关系,由原来的为行业发展服务转而为自己生存而努力,服务范围由原来的一条线变为一个点,在求生存的压力下,转制院所追逐短期、速成项目,削弱了技术研发与储备的功能。
二是转制院所待遇偏低,造成骨干人才流失。转制院所多数职工收入增长不快,与前些年同样参与改革的大学教师、医生待遇形成明显反差,不少骨干人才流入大学或外地。如,省科学院所属的5个开发类院所编制数总计1046人,而实有人数只有449人,空编超过一半,人才问题已危及科研院所的根本。省机械院也一次调走3名技术骨干进入大学工作。另外,科研院所负担日渐沉重,24家省属科研院所现有职工1700多人,离退休人员却多达2100多人。虽然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由财政供养,但科研院所每年都要补贴很大一部分支出和管理费用。
三是改革转制政策不配套,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科研院所转制后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企业养老金比事业单位退休工资低了上千余元,甚至更多。导致离退休人员不能真正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待遇,另外养老金调整和医疗、采暖、生活补贴、大额医疗费补差、护理费及老干部学费、书报费、杂费等完全由院所承担,成为转制院所参与市场竞争的沉重负担。
杜善义表示,离退休人员因自身利益无可靠保障,频繁上访,给转制院所带来极大的管理干扰,给社会带来很多不稳定的负面影响,在职员工看到这个对院所发展有着致命性影响的问题久拖不决,越来越失去信心。为此,他建议:
一是进一步关注、支持科研院所的发展,发挥科研院所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科研院所的基本建设投入和创新创业投入,使科研院所真正发挥他们在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中坚作用。
二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组建专项工作组,在认真调研的前提下,加快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尽快解决转制院所人员养老保险、医疗等事项的社会化问题,对一些科研实力较强,对产业发展支撑作用较大的科研院所,在政策、编制、经费、项目、人才保留方面给予一些实实在在的支持。同时在医疗、住房、退休金等方面要与其他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本报记者 司建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