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升 (含)以下车型占2010年国内乘用车销量的89.5% 新车船税法为企业未来发展定下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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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车船税法。根据该法的规定,乘用车的计税依据,将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去年,车船税法草案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时,由于税额过高,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一些常委会委员也提出,车船税的税额过高,给群众增加了负担。 此次通过的车船税法,吸收了社会公众和委员们的意见,尤其在小排量汽车上降低了税额幅度。记者注意到,在最终的方案中,乘用车排气量在2.0升 (含)以下的乘用车最高税额为660元,细分各档与此前各地区执行的方案没有什么提高。据了解,官方的说法是:按照新的征税方案,2.0升 (含)以下、占乘用车87%左右的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乘用车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也基本持平。 对此,记者也对照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10年产销数据并进行统计发现,在总体1375万辆(13757794辆)的乘用车销售量中,国内制造为1343万辆 (13437259辆),国内CKD组装为32万辆(320535辆)。其中,排气量在1.0升(含)以下的占14.58%,1.0升以上至1.6升 (含)的占54.18%,1.6升以上至2.0升 (含)的占20.75%,2.0升以上至2.5升 (含)的占8.71%,2.5升以上至3.0升 (含)的占1.50%,3.0升以上至4.0升 (含)的占0.24%,4.0升以上的占0.04%。 也就是说,在中汽协统计的2010年国内乘用车总体销量中,2.0升 (含)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占整体的89.51%,2.0升以上的占整体的10.49%。再考虑到进口车的比例结构,以乘用车保有量构成的车船税征收税负基础,与上述全国人大所估的2.0升 (含)及以下排量占87%的占比出入应该不大。 实际上,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像大众、通用等一些国外的乘用车型已经在逐渐以增压发动机取代自然吸气发动机,几家国内自主品牌厂商也在积极开发增压发动机并跟进。因此,不论从当前还是从以后的发展趋势看,新的车船税法应该是考虑了大多数车主的利益,也为各相关企业未来发动机的规划与发展定下了基调。(本报记者 赵三明) 新闻回放 全国人大通过车船税法 按排气量分档征税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月25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车船税法。根据该法的规定,乘用车的计税依据,将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 此次通过的车船税法,吸收了委员们和公众的意见,降低了税额幅度,最终的方案是:乘用车排气量1.0升以下的,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 1.6升的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的为360元至660元。 按照新的征税方案,2.0以下、占乘用车87%左右的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也基本持平。 2010年10月,车船税法草案一审稿经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一些常委会委员提出,一审稿中规定的车船税税额幅度上调过大,给群众增加了负担,建议经更细致的测算后适当降低。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10月28日向社会全文公布车船税法草案征求意见,共收到近10万条意见。草案二审稿吸取各方面意见,重新测算后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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