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颁布实施促进技术转移条例
稿件来源: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下月南京将出台 《南京市促进技术转移条例》,目的是让更多的科研成果真正 “开花结果”,让南京的科教优势更好地转化为产业优势。 此次 《条例》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产学研合作组织都是创新转移的主体;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与产业对接平台;鼓励高等院校、农业科研推广机构和农业龙头企业向农村转移技术成果;鼓励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间进行技术转移;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开放实验设备、设施,为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等八大激励措施激发创造力。 另外,在技术转移支持政策方面政府也前所未有地加大力度,具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核心技术成果在本市转化的;以技术成果吸引投资形成产业规模或者带动重点产业发展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引进的核心技术、装备和产品,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技术标准的;建立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研发、技术产权交易平台的技术转移活动。其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技术转移方式将职务技术成果转移给企业实施,将对技术成果完成人及对技术转移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一次性奖励技术转让所得净收入的20%~70%;采用股份制形式实施转化的,奖励技术成果形成股权的20%~70%。 目前南京地区高校应用型技术转化率达80%左右,去年在宁转让科研成果2060件,占对外转让科研成果总量的42%。该条例出台后,这一比例有望再上台阶。(本报记者 王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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