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动态 国税局:前7个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406.8亿元
8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406.8亿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7月免征车购税71.7亿元,同比增长119.1%。 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实施以来,有效激发了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319.4万辆,同比增长120%。 8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已两次延期实施、今年底到期的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再延期实施至明年底,预计新增免税100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将及时联合财政部制发公告,持续动态更新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并在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中加注免税标识,在申报时实现自动识别,简化办税手续,让纳税人快速享受税收红利。 (新 华) 商务部:抓紧出台新一批稳外资政策措施 8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商务部部长助理郭婷婷表示,下一步将抓紧出台新一批的稳外资政策措施,加大投资促进力度。 今年前7个月,中国吸收外资规模保持了稳定增长。郭婷婷表示,今年以来,各地方、各地区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外资企业仍然普遍看好在华投资前景。 郭婷婷介绍,下一步,商务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促增量和稳存量并举,持续做好招商、安商、稳商的相关工作,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投资中国,共享中国发展的机遇和红利。 商务部将着重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抓紧出台新一批的稳外资政策措施;二是加大投资促进力度,办好第二十二届投洽会等重点展会,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来华经营;三是进一步提升外资服务水平,继续发挥好外资专班的作用,通过座谈、视频会等多种方式强化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积极回应外资企业的诉求;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商务部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外商投资法的执法检查,督促各方全面落实好外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的各项法律制度,特别是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发布2022年版 《中国外商投资指引》,指导各地用好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投资保护工作水平。 (商 文) 自然资源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 《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进一步重申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对测绘活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通知》指出,当前智能网联汽车 (包括智能汽车、网约车、智能公交以及移动智能配送装置等)新业态迅猛发展,其运行和服务高度依赖实时的高精度坐标、高清影像等数据支持。为统筹发展与安全,在守牢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积极扶持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扩大内需、促进消费, 《通知》就测绘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和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适用与执行问题做出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智能网联汽车安装或集成了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模块、惯性测量单元、摄像头、激光雷达等传感器后,在运行、服务和道路测试过程中对车辆及周边道路设施空间坐标、影像、点云及其属性信息等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的行为,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测绘活动,应当依照测绘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规范和管理。各类车载传感器以及智能网联汽车的制造、集成、销售等,不属于法定的测绘活动。 同时还明确,对智能网联汽车运行、服务和道路测试过程中产生的空间坐标、影像、点云及其属性信息等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进行收集、存储、传输和处理者,是测绘活动的行为主体,应遵守相关规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从当前市场运行的情况看,对数据进行收集、存储、传输和处理者大多为车企、服务商及部分智能驾驶软件提供商,他们是测绘活动的行为主体,而仅获得辅助驾驶等服务的智能网联汽车驾乘人员,不属于有关测绘活动的行为人。 《通知》强调,需要从事相关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的车企、服务商及智能驾驶软件提供商等,属于内资企业的,应依法取得相应测绘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开展相应测绘活动;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开展相应测绘活动,由被委托的测绘资质单位承担收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相关空间坐标、影像、点云及其属性信息等业务及提供地理信息服务与支持。 《通知》重申,根据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规定,地面移动测量、导航电子地图编制等属于外资禁入领域。取得这些专业类别测绘资质的内资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通知》要求,目前已在提供智能网联汽车售后和运营服务的企业,存在向境外传输相关空间坐标、影像、点云及其属性信息等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行为或计划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对外提供审批或地图审核程序等,在此之前应停止数据境外传输行为。 (自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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