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核准煤电项目有序推进
■ 中国工业报 余 娜 12月17日,绿色和平发布简报《2020年核准煤电项目最新进展》 (以下简称 “简报”)。简报显示:截至2021年11月底,2020年核准的煤电项目中85.6%已明确开工,而余下未建项目中的35.7%也已进行工程建设服务的招标。这表明2020年新核准的煤电项目大部分已按计划正常推进,未来上马的煤电装机量与核准体量基本一致。 此前未批先建项目今年集中投运 数据显示,2020年通过各省发改委核准的煤电项目共计82个,总装机容量为41790兆瓦。截至2021年11月底,55个项目处于建设中/已投运状态,装机容量为35786兆瓦,占2020年核准煤电项目总装机容量的85.6%;未建项目24个,装机量为5880兆瓦,占比为14.1%。另有124兆瓦的项目由于缺少相关信息,暂时无法确定开工状态。 在24个未建煤电项目中,12个项目已公开发出了工程招标信息,包括1个1320兆瓦的大型项目和11个200兆瓦以下的小型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100兆瓦,占未建项目装机量的35.7%。而其余2个600兆瓦以上规模的大型项目也在积极准备其他开工建设的行政许可。另有1个项目 (150兆瓦)刚完成选址。由此可见,2020年通过各省发改委核准的煤电项目大部分均在有序推进。 在已推进的煤电项目中,有2857兆瓦项目在2020年获得发改委核准后于2021年投入运行。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即可投入运行,其主要原因是此类项目为此前未批先建项目或在建设期间曾被列入停建名单的项目,后补齐手续在去年由发改委核准通过。 对于未批先建的大型高效机组,在国家促进煤电有序发展和加强煤电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下,实际上地方采取了容量替代的方式来控制煤电装机规模,避免过剩风险。在项目并网后,再按要求关停被替代的煤电机组,因此,这类项目的核准并不能说明国内有对新增装机的需求。 对于小型项目来说,由于项目数量众多、地方企业利益联系复杂,项目更难监管。今年4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时发现,去年1月份取得地方发改委核准的 “辽宁省昌图县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热电联产项目”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也一直未办理节能审查手续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违规推动项目开工,加剧了辽宁全省减碳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 东西部新建煤电理由大不同 通过梳理2020年各省核准煤电项目的原因,简报发现在已开工的30个项目(100兆瓦以上)中,最频繁出现的新建煤电目的包括 “满足供热需求” (10次)、“满足电力增长需求” (9次)、 “等量替代” (7次)和 “保障电力安全供应”(6次)等。 总体来看,煤电项目规划建设的目的较为清晰,但东西部省份新建煤电项目的理由存在互相排斥的地方。西部项目通常将发展 “地区资源优势”和 “西电东送”等配套长距离特高压直流通道发电作为新建煤电的主要目的,而在东部省份,新建煤电的理由则强调了需增加本地自供能力,以减少省际间的大功率交换和有效降低电网运行的成本。由此可见,各省对于省际电网互济和形成全国互联电网的理解尚需澄清和统一。 此外,在目前全国加快低碳发展、产业清洁转型升级的趋势下,部分以 “带动地方经济”和 “增加投资收益”为理由新建煤电项目的省份,还需对项目的投资收益进行合理判断,评估和审视新建煤电项目的必要性。 “针对增量煤电项目,地方政府需尽快停止新建煤电项目的审批,严格评估项目上马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高度警惕煤电装机规模的继续扩张;国家能源局和发改委应统筹全国煤电装机规模,尽快更新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政策,明确煤电装机峰值,统筹协调各省间电力输送,避免煤电项目在 ‘十四五’期间盲目开工建设。针对存量煤电项目,各省发改委应在 ‘十四五’期间将重点放在激活存量,唤醒多元存量资源。同时由东部发达地区引领尽快达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富煤地区需要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尽快明确传统煤电产业的公平退出路径。”绿色和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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