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工业报 邹 洁
“信用监管是市场监管方式的创新与变革,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对提升市场监管能力、规范市场秩序、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信用建设处副处长孙景云,在4月18日首届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信用峰会演讲的开篇,就强调了信用监管的重要作用。
孙景云表示,要充分认识信用监管在新时代市场监管能力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信用监管司是2018年机构改革后在原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基础上新成立的司局。近年来,信用监管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有效的 “管”促进更有力度的 “放”,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新机制基本形成,其效果也在逐步显现并不断强化。
一是企业年报工作有序平稳。2013~2019年度企业年报率均高于改革前2012年全国企业年检率。推动 “多报合一”,将社保、统计、海关、商务、外汇相关事项纳入企业年报内容,减少企业多头填报负担。
二是归集共享公示信息量快速增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达成共享合作协议,推送企业基础信息6791万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成为社会各界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渠道和对企业实行社会监督的基础平台,对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和社会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突破。2020年共抽查企业205.87万户次,抽查比例为4.71%。协调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市场监管领域15个相关部门,牵头编制《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第一版)》,切实推进实现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信用监管作用进一步发挥。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加强失信约束,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银行信贷、授予荣誉称号等领域依法予以限制。截至3月底,全国经营异常名录实有市场主体723.6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有100万户。
五是协同监管机制持续完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45件。同时还在探索社会共治上下功夫,推动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
谈及今后的工作,孙景云表示,将把重点放在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上,具体包括: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快推进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修订工作,夯实信用监管工作根基。进一步强化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都要记于企业名下。进一步推进社会多元共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扩大社会监督。倡导运用市场理念和互联网思维,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以及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