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 加速推动内河航运船舶电动化改造
■ 霍 婧 内河航运具有航道里程长、船舶数量大、货运能力强等特点。目前,我国内河航运90%以上船舶采用传统柴油驱动,对周边大气环境和水域造成了严重破坏。 近年来,交通领域绿色转型已成趋势,航运业正逐步将绿色发展指向电动船舶,当前我国内河航运已具备电动化的基本条件,加速推动内河航运船舶电动化改造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国纯电动船舶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突破多项关键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客船、渡船、公务船和散货船等船型均有示范应用,并取得较好的示范效果。 2018年交通运输部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淘汰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按此估算,我国目前约10%的内河船舶需要淘汰,若全部更新为电动船舶,将有1万艘左右的市场需求,替换市场前景可期。 内河航运电动化的四大着力点如下: 强化技术攻关,持续提升性能。 一是继续提高动力电池性能,提升船用磷酸铁锂电池安全性、可靠性,攻破高续航能力、长寿命等难题;鼓励多种锂离子电池技术并存,研发磷酸铁锂、三元锂、碳酸锂、镍酸锂等多种类型锂离子电池在船舶动力系统的应用,优先发展经济型的混合电推系统,以加速形成电动船舶市场规模。 二是加大产学研合作,深入研发大容量电动船舶设计、岸电接驳及快速充电系统成套技术。 三是研究锚地跨船安全供电技术和江中抛锚自泊船舶电力供应技术,有条件的情况下研究电动船舶无线充电技术。 国家大力支持,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一是充分运用财政、税收、环保政策引导和扶持电动船舶产业,鼓励航运界积极采用纯电动推进系统。 二是实施补贴政策,电动船舶推进初期可以参照电动汽车的模式进行财政补贴,如建造补贴、行驶里程补贴、碳排放交易补贴等,另外实施岸电建设补贴和充电补贴以降低岸电建造成本和使用价格。 三是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推动水上服务区优先规划建设充、换电站,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第三方投资主体参与换电站的投资建设。 四是推动电力供应商研发更新更好的输电网络和技术,以解决电动船舶发展带来的用电需求不断增加问题。 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商业模式。 划定特殊水源保护水域 (航区)只能运营纯电池推进船舶,选择重点水域、重点船型开展试点示范,包括长江、珠江等内河货船保有量大的水域;上海、广州两大城市渡船、观光船保有量大的地区;港口拖轮等开展电动化试点示范。 此外,还要积极推动中船重工等国有企业优先发展纯电动船舶引领船舶制造业转型。通过实体工程的运作吸引更多投资主体,逐步探索电动船舶及岸电设施运营的商业模式,推动船舶动力电池租赁产业发展,探索除电池租赁模式以外的适合电动船舶产业快速发展的整船/融资租赁模式,通过 “互联网+”模式构建成熟的运维、管理、服务模式。 完善管理体系,建立标准法规。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国家制定统筹推动电动船舶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凝聚船舶制造骨干企业、港口岸电运营企业、信息通信领军企业、互联网龙头企业、重点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金融机构等多方力量,共同组建电动船舶创新发展平台,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推动电动船舶产业发展。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产品监管和信息安全体系框架,保证电动船舶新产业发展的基础安全。 三是借鉴国际海事组织 (IMO)、国际船级社协会 (IACS)等相关国际组织发布的技术发展趋势,制定符合我国电动船舶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在电动船舶的总体性、安全性、经济性、续航性、产业链完整性等方面设立门槛,推动形成统一的充电标准、通信标准、电池标准等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岸电接口及设施检验等标准规范的建立。 (作者单位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