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是汽车产业重要的应用领域和承载者。随着移动互联网数据共享的发展,汽车产品的信息化环境、数据基础、目标理念、市场需求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正推动交通出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向新时代,我国将以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统领,三个方面推进交通运输新业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加快构建多样化城市出行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城市交通系统的韧性和灵活性,从长远来看,城市交通的基本逻辑不会因疫情而改变,倡导公交优先、慢行优先仍是我国城市交通发展需要坚守的核心理念。在此基础上,城市交通还要不断地构建多样化、个性化的出行服务供给体系,应积极推进定制公交、需求响应公交等供给服务,我们也将综合考虑个体需求和群体需求的出行特点,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均衡化问题,主动探索、积极打造出行新业态发展的制度环境,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营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共建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出行生态。
二是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车辆改造升级。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和汽车行业的协同合作,我们将以联合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等12个部门印发的 《绿色出行指导意见》为载体,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用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等服务,推动公交车、出租汽车等行业不断地升级车辆的性能,满足老年人及残疾人、特殊人群出行对我们车型硬件服务的不断需求。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增加和更新公交车辆,优先选择无障碍的车辆车型,同时电动公交车的生产企业和公交企业、运输企业,要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应用。车辆生产企业的车辆运行监测数据也要向交通行业和运输企业用户合理开放,共同提升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产品适应性和水平。交通运输部将积极推动运输企业与车辆生产企业加强协调衔接,强化用户需求对技术研发的有效引导,共同推动车辆技术进步和有效应用。
三是加强技术创新的 “四化”应用,交通运输部将积极推动车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技术的有效应用,鼓励汽车企业与交通运输行业在政策框架下共同推动自动驾驶的试点示范工作,交通运输部也将持续深入地跟踪国际自动驾驶发展的动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自动驾驶的法规、标准、示范方面的经验,开展法律法规制度的前瞻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条例等实用的问题。不断完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营造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对智能网联在交通行业的应用提供应用场景和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