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发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正向激励的决策部署,指导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发布了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 《指引》),着力从微观操作层面细化对中央企业的工作指导,进而推动中央企业扩大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覆盖面,构建科学、规范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快速增长,目前已有53家中央企业控股的119家上市公司有效实施了股权激励,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总体上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只有不到30%实施了股权激励,覆盖面还有待提高。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方面,结合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和境内外市场实践经验,逐步形成了出资人指导下的适合中国国企特点的股权激励机制,有效发挥了股权激励作为市场化长期激励工具的积极作用,一些好的做法已逐渐被市场普遍采纳。如激励实施与绩效考核相同步,授予数量与薪酬水平相关联,激励方式与公司特点相匹配,行权安排与激励约束相统筹,公司治理与管理提升相协同。 《指引》重点聚焦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系统梳理股权激励计划制定的政策要点。二是明确提出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的导向要求。三是重点阐明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规范。四是详细介绍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孟凡君) 应急部强化风险会商研判派出248个工作组督导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季节性灾害、高温多雨 “四叠加四碰头”的严峻复杂形势,应急管理部严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特别是建立的经常性会商研判机制,每日由值班部领导组织会商,为扎实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 “六保”任务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针对江南、华南、西南强降雨,应急管理部要求各地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做好防指统筹协调和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局地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监测预警,提前组织转移危险区人员,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洪水和城市内涝积水防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安全风险,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明察暗访、重点督导,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针对东北、内蒙古地区森林火险形势,要求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目标。 截至目前,应急管理部已部署全国消防救援队伍派出248个工作组在各地开展督导指导,督促各地对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逐一落实管控措施;31个省级抗洪抢险救援队伍、119个市级抗洪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随时做好抢险救援准备;3413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在14个省区72处重点地区实施靠前驻防,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充分做好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应急准备。 (邹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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