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补助线上交易 江西常设网上技术市场
■ 中国工业报记者 金国军 4月20日, “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专项补助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江西南昌举办,江西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万广明会上介绍说,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江西省科技厅制定了 《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专项补助办法 (试行)》,并于3月23日印发。《专项补助办法》旨在通过活跃网上技术交易市场,提升技术交易的便捷度、高效性和安全性,推动持续扩大技术交易规模,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最后一公里”。 据悉,三年多来,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已累计举办在线展会24场,汇集省内外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21457项,高校科研院所1241家,技术专家38000人,服务企业5120家。目前已安排专项经费700万元,用于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的专项补助。 明确专项补助对象与条件 技术交易专项补助主要是对以实名制的方式注册参与 “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线上技术交易的科技成果转让方、受让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进行政策性后补助。 科技成果转让方、受让方是指在江西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落地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受让方必须是江西省内注册企事业单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是指促成省内外科技成果在江西省转移转化和网上交易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技术交易须符合五个条件:一是技术交易按照 《合同法》依法订立合同,且交易内容属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及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界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范围。二是技术交易须在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线上技术交易平台进行签约,并在平台上完成资金交易。三是转让方须对技术交易合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在所在地技术合同登记部门进行认定登记。四是技术交易买卖双方不得是上下级公司之间百分之百控股的关联交易。技术交易买卖双方、中介方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五是技术交易涉及购买专利成果的,须在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专利权转移的著录项目变更;技术交易涉及技术境外进出口的,须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细化补助标准 一是对利用 “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线上技术交易平台完成科技成果交易和技术服务的技术受让方,按线上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5%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每家单位每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对利用 “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线上技术交易平台向本省企事业单位出让科技成果和技术服务的技术转让方,按线上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5%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单位每一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是对帮助企事业单位利用 “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线上技术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提供服务,促成省内外科技成果在本省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促成的年度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机构每一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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