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原司长李兵弟表示,将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纳入到城市规划和城市文化建设规划中。一是要有纳入规划的全局观。由于一系列历史和国家战略的原因,我国的工业遗产遗址遍布在城市周边和城区范围内,一些工业遗产还处在城市的密集人口地区和河湖等景观带上。在工业遗产开发中,必须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处理好城市发展与文化拓展的关系,处理好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处理好游览体验与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关系。单一的工业遗存保护还比较容易,连片的整体的工业遗址保护的难度就要大的多。在城市快速发展和市场化进程中,单就保护方面谈工业遗产的保护,是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的。因此,工业遗产的保护必须要有全局的观念,要把工业遗产保护完整地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中。
二是要有创新运营的发展观。工业遗产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它的保护可以与城市文化复兴与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成为多元业态发展和文化建设的聚合工程,成为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名片打造和城市休闲旅游开发的新工程。从城市经营来讲,通过对工业遗产物项本体的保护,改变遗址现存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与经济发展模式,寻求工业遗产遗址有效保护与旅游产业发展,集聚起新的经济特性,创新出新的业态运营,成为城市现代化经营的新模式。因此,要把工业遗产的保护纳入到现代化城市运营管理中。
三是要有传承发展的文化观。遗产遗址最重要的价值是其历史文化与产业价值,很多遗址是城市发展中重要的历史文化载体,凝聚了几代人拼搏奋斗的民族精神,展示了中华智慧和工匠工艺,也是城市空间和文化世界进一步拓展的基础。受到有效保护的工业遗址,与城市其他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形成了一个城市的文化积淀与文化生态,进而传承并升华起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空间与新高度。因此,工业遗产保护要纳入到城市的文化发展事业规划中。
(吴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