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达500万吨
稿件来源:本报讯
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日前经国务院批准通过。根据批准通过的方案和2011年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工作会议部署,2011年第一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计划为500万吨。 据悉,国家第一批应急煤炭储备点共确定10家大型储备点新建、改扩建所需资金,可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投资补助。此外,方案将对煤炭应急储备贷款给予利息补贴,对场地占用费和保管费给予定额补贴。 目前,我国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正在启动之中,北京、山西、山东、湖北、江苏、安徽、辽宁等地纷纷提出了建设煤炭战略储备基地的规划,部分煤炭储备基地项目已开工建设和已建成投入运营。 其中,山东省规划到2015年建成6个到8个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煤炭应急储备规模600万吨以上。而自2008年以来,山东规划建设了龙口等4个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对提高山东省内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北京市发改委早前表示,北京的煤炭大部分来自山西和内蒙古,受诸多条件制约,运行方面还有很多困难。 “所以市政府决定建设煤炭储备基地,提高煤炭供应保障能力。”规划确定5处煤炭基地的建设,方案初步选址定在昌平、房山、密云、大兴和顺义。按照目前北京市一年的煤炭使用量和产地到北京的时间周期考虑,初步按照10%的规模进行建设,基地整体储备规模在300万吨左右。 业内共识是,建立国家煤炭储备体系,不仅可以提高我国的能源安全保障水平,而且从市场角度讲,短期会增加社会库存量,对市场有一定拉动作用;长期来看也对于稳定市场、化解区域突发性供需矛盾、化解煤电之争具有积极作用。但业内人士同时表示,煤炭产品的基本特性,决定了煤炭储备制度、储备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并非所有地区都适合、都有必要建设煤炭储备基地。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应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区位、资源、运输、市场、进口等相关因素,合理布局。(程自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