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强化电石行业管理
稿件来源:本报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正式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电石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行业调查摸底基础上,研究提出 “十二五”期间电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行业结构调整的思路、目标和主要措施。 《通知》指出,做好电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是推动和落实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价格、土地、环保等政策协同作用,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各地在电石行业执行差别电价、差别信贷等政策措施的主要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早部署,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十一五”期间,电石行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全行业装备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经济技术指标大幅提高,节能降耗和减排治污取得积极进展。2007~2010年,全国共淘汰落后电石生产能力305万吨,超额完成 “十一五”计划任务。但应当看到,在下游产业的需求带动下,国内电石产能仍出现了过快增长势头,产业集中度不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十一五”期间,电石行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各地淘汰了部分落后生产企业和装置,部分企业进行了扩能改造,也有一批新的企业进入电石生产行业。对此,工信部提出,为进一步了解行业状况,为 “十二五”期间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提供准确的行业信息,2011年将开展一次全行业摸底调研。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开展对已准入企业的监督检查。为加强对已公告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企业的管理,2009年工信部印发了 《关于继续做好电石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产业〔2009〕107号),要求各地对已经公告的准入企业进行一次检查,各地已经做了一定的基础工作。2011年工信部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对象为前四批已经公告准入的所有企业,检查主要事项为企业生产运行是否与行业准入条件要求一致,即公告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是否较好保持了工艺装备、环保治理以及节能降耗措施等生产条件。各地在行业摸底调研过程中,要对已公告准入的企业再次进行核实,同时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本报记者 陈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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