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自产自用成品油税收出新规
稿件来源:本报讯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就油(气)田企业生产自用成品油先征后返消费税下发通知。 根据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油 (气)田企业在开采原油过程中耗用的内购成品油,暂按实际缴纳成品油消费税的税额,全额返还所含消费税。享受税收返还政策的成品油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由油(气)田企业所隶属的集团公司 (总厂)内部的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从集团公司(总厂)内部购买;油 (气)田企业在地质勘探、钻井作业和开采作业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 (不含运输)耗用。油 (气)田企业所隶属的集团公司(总厂)向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统一申请税收返还。具体退税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崔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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