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紧急部署食盐生产供应工作
稿件来源:本报讯
针对部分地区近日发生的食盐抢购现象,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商务部于日前向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盐业主管部门下发了 《关于做好食盐生产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而商务部3月20日发布的监测数据同时显示,近日各部门、各地区的密切配合,采取积极措施,抢购食盐现象已经平息,市场秩序恢复正常。截至3月19日17时,除个别省份的少数城市的小杂货店或小超市,因运输配送等方面的原因存在短时缺货现象外,其他地区都已恢复正常运行。 《通知》要求各地正确引导舆论。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阐明我国食盐生产、供应充足的形势。商贸流通企业要通过设立宣传专栏、导购人员解释说明等多种方式,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引导居民理性消费。 同时,确保生产供应。督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加紧生产,确保销区的调拨需求;各地盐业公司要加紧生产调运,在小包装盐一时供应不上的情况下,可直接供应大包装散盐。商贸流通企业要主动和盐业公司建立产销衔接,有序、均衡、持续供应食盐,确保3月18日上午起大型超市食盐不脱销、不断档。如因运输条件限制,可采取均衡上市的办法,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惩治不法行为。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经营行为的检查惩治工作,同时加强质量抽查,防止不合格食盐流入市场。 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对食盐市场价格和供应、销售情况的监测,将本地食盐市场供应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同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商务部市场运行司。 据悉,食盐抢购现象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也明确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食盐不断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工信部表示,目前我国原盐年产量约6800万吨,其中井矿盐产量约4000万吨,而加碘食盐需求每年仅为800万吨左右,根据市场需求,企业随时都可以将原盐加工成加碘食盐。我国生产的加碘食盐90%以上是井矿盐,加碘食盐产量、质量和用盐安全完全能够得到保障。 对于海盐是否会被污染的质疑,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有关专家明确表态,我国离日本距离较远,且海水有稀释的功能,海盐生产应没问题。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测系统,密切关注辐射对环境和食品的影响。只要监测放射性,就能辨别食盐受没受到污染,合格安全的产品才会上架。 另据中国盐业总公司消息,盐业公司通常会有3个月的库存量。目前我国食盐储备非常充足,盐业系统已启动国家和省级储备,实行24小时紧急配送。同时,食盐是政府定价商品,食盐销售必须严格执行食盐价格政策,严禁擅自提价销售。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将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版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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