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关税“大棒”下 车企要坚持长期主义与能力提升
10月30日,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税的裁决结果尘埃落定,恰似巨石投入湖泊,激起千层浪。此次事件对我国电动汽车产业的国际化发展以及中欧经贸关系均产生深远影响,值得我们进行深入剖析。 欧盟对我国电动汽车征收反补贴税,其直接目标在于保护本地产业与市场。欧盟在汽车产业降碳领域一直处于前沿位置,电动汽车市场需求持续上扬,是全球第二大电动汽车市场。我国电动汽车出口在起步阶段便将欧盟作为重点目标,发展势头迅猛。2023年,我国对欧盟纯电动乘用车出口量达48.2万辆,同比增长46.6%。如此快速增长的进口规模,使欧盟感受到巨大的竞争压力,尤其是其自身电动汽车的发展相较于中国已显滞后。 这一举措对我国电动汽车企业的影响因个体而异。各车企税率各不相同、在欧销量存在差异且战略选择多样,导致所受影响各不相同。总体而言,在实现欧盟本地生产之前,主要企业都需承担高额关税成本。例如,上汽集团面临较高税率,这无疑对其进军欧盟市场构成巨大阻碍。同时,在当地设厂也并非易事,面临着投资审查严格、回报周期漫长、供应链不完善以及成本高昂等一系列难题。对于那些出口规模较小的企业而言,同样要在承受高关税与在当地建厂之间进行艰难抉择。受反补贴调查以及主要国家需求下滑的影响,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4年1至8月,我国对欧盟纯电动乘用车出口已出现7.6%的下滑,这一数据直观地反映出问题的严重性。 欧盟的行动并非孤立无援,其正在采取一系列技术和经济措施,对中国电动汽车贸易和投资加以限制。欧盟近年来出台的多项政策文件,客观上为中国电动汽车企业在欧盟市场竖起了一道道新的障碍。而且,《外国补贴条例》(FSR)赋予欧委会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且特别针对中国企业,已经干扰了数十起中国企业的投资并购项目,多家中国企业被迫退出欧盟公共采购项目。《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也致使中国企业涉欧国际并购屡屡受阻。 更令人担忧的是,欧盟的做法可能引发其他国家效仿,导致 “多米诺骨牌效应”。美国已将对我国电动汽车的额外关税税率从25%提高到100%,加拿大自10月1日起对中国制造电动车征收高额额外关税,土耳其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40%关税且设置最低金额限制,巴西也自2024年1月起恢复征收新能源汽车进口关税且税率逐步提高。这种跟风式的贸易限制措施,使得我国电动汽车产业面临的国际环境愈发恶劣。 在如此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下,我国汽车企业必须坚持长期主义,提升应对海外风险的能力。从国际汽车产业的发展历程来看,汽车出口和海外布局本就是漫长且充满风险的过程,多国限制进口只是其中的新挑战。 企业首先要在战略上保持清醒,充分认识到汽车出口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不能急于求成,而应深思熟虑后再行动,稳步扎实地推进国际化进程。在行动上,要坚持能力先行、合规先行、服务先行。注重自身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确保符合国际市场的各种标准和法规要求。同时,要将服务质量作为在海外市场立足的关键,提升品牌形象。 此外,企业要深入研究海外市场,针对不同国家的市场特点、消费需求、政策法规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进入和经营策略。比如,在欧洲市场,要充分考虑当地对环保、数据保护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最后,企业要提高海外经营的风险意识,全面关注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与合规、地缘政治、贸易投资壁垒、知识产权、物流运输、金融汇率等各种风险因素,提前做好应对预案。 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征收反补贴税仅仅是一个开端,后续可能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需要我们高度警惕。我国电动汽车产业要在挑战中奋勇前行,通过企业自身的努力和国家层面的支持,积极应对国际市场的风云变幻,实现可持续发展。 (祁晓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