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助企扶企育企力度持续加大
■ 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党中央、国务院对下一步经济工作部署了一揽子增量政策,充分体现了认真对待企业关切、更大力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鲜明导向。10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介绍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有关情况。 聚焦投资带动实施技改和设备更新工程 针对当前一些工业企业反映订单不足等问题,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表示,四季度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出一批促消费、扩内需具体举措,帮扶企业拓展市场、释放活力。 首先,聚焦投资带动,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设备更新工程。王江平表示,抓紧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项目批复和资金,加快已签约的1500亿元技术改造再贷款发放到位。近期,工信部向银行推荐一批新的专项再贷款项目,并提前谋划2025年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同时,组织工业领域储备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目前,工业领域在建和年内开工项目大约有36000个,预计未来3年将拉动投资超过11万亿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表示,将加快制修订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重点标准进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够有效拉动投资、促进消费,为企业提供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2024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围绕 “两新”行动,安排了130项标准制修订任务,目前已经完成74项。接下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标准的研制进程,重点升级能耗排放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大回收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切实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其次,围绕扩大消费,组织优供给、促升级系列行动。王江平表示,主要是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启动建设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和全面布局 “三品”全国行活动。 王江平介绍,为了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工信部制定实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器、电气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分两批发布31家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2024年底将继续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同步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下乡,新增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启动建设中国消费名品方阵,从历史经典、时代优品、潮流新锐三个维度选树 “千件中国”消费名品,推出首批百件具有全球认可度的优质品牌,并组织开展全球性传播推广活动。在全国布局建设特色食品产区,组织纺织服装 “优供给促升级”,以及“吃货节”等 “三品”全国行活动。 第三,深化场景应用,培育壮大低空经济、智能制造等新质生产力。王江平表示,以低空产业生态构建为导向,支持空域资源较好、应用场景丰富的优势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地打造低空多场景应用示范体系,加快培育低空物流、城市和城际空中交通、低空文旅等低空消费新业态,拓展农林植保、巡视巡检、应急救援等新模式,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出台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大力发展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6G等新领域新赛道。同时,支持企业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聚焦典型行业智能制造技术应用,梯度培育一批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 精准扶持增强经营主体活力 四部门出台助企帮扶具体政策措施中,突出的一点就是精准扶持不同经营主体发展,增强经营主体活力。 罗文表示,要着力解决小微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持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力度。要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的商户共同发展、协调发展,抓紧出台引导平台企业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帮助具有一定优势的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 “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 罗文表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推出四项重点措施,以增强经营主体活力:一是引导平台企业用流量帮助平台内商户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交易量;二是推动将质量信誉作为企业融资依据;三是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四是加快制修订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重点标准进程。 罗文介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出台 《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鼓励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理配置流量资源,重点向三类经营主体倾斜,即农产品经营主体、特色经营主体和新入驻经营主体倾斜。同时,结合大型促销等活动加大对平台内企业商户的流量支持,帮助企业商户提高流量利用效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充分激发平台内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 罗文表示,推动金融机构将企业的质量能力、质量管理、质量品牌等质量信誉要素,纳入对企业的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尤其要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授信额度、利率、融资期限、还款方式方面实施差异化安排,提高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同时,推动股权、基金、债券等融资工具组合发力,每年可以实现质量融资增信授信额度3000亿元,全面惠及各类企业。 罗文强调,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截至2024年8月底,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1.25亿户,占我国经营主体总数的三分之二。市场监管总局将个体工商户分为生存、成长、发展三个类型和名、特、优、新四个类别,将在2024年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分型分类 “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在此基础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税收、社保、就业、融资等领域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推动地方政府在场地、成本、培训、招工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实施精准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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