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会诊股市中介市场 “看门人”责任坐等压实
■ 中国工业报 韩永先 三部委联手会诊股市中介服务机构,开出全面规范化治理药方。近日,司法部会同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证监会”)共同起草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规定》), “长牙带刺”聚焦中介机构服务相关收费监管等问题。 根据 《规定》,通过首次公开募股(以下简称 “IPO”)入股、上市奖励费等不正得利被严格禁止、中介机构收费不得与上市结果挂钩,甚至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三部委联合重拳规范治理下,中介机构有望回归 “看门人”本色,从源头保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筑牢 “看门人”职责 中介收费不得与上市结果挂钩,有助于增强中介机构的独立性,消减其协助公司进行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动机。 券商投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因为要在证券发行中提供上市辅导、信息披露、资产定价、市场交易、后续监督等多方面的审核把关服务,被喻为是证券发行的第一 “看门人”。在推动公司上市和融资的过程中,中介机构是否尽职尽责,不仅影响上市公司的质量,也影响着众多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据司法部官网披露信息,司法部会同财政部、证监会在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中发现,部分中介机构在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收费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结果挂钩,从而诱发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多重问题,因此亟须规范相关收费行为。 根据 《规定》要求,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同时配备符合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建立有效的利益冲突审查等风险控制制度。 中介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介机构不得以参与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形式,帮助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中介机构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与发行人在合同中约定收费安排。证券公司从事保荐业务,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是收费与否或者收费多少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条件;从事承销业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综合评估项目成本等因素收取服务费用。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是收费与否或者收费多少不得以审计工作结果或者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条件。 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不得违反司法行政等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 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存在如下收费行为:合同约定之外收取其他费用或者以临时加价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另行约定等方式规避监管收取费用;通过入股、获取上市奖励费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收费或者变相收费行为。 《规定》同时指出,地方各级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中介机构违反《规定》的,将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地方政府违反 《规定》要求的同样将被追责。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中介收费不得与上市结果挂钩,有助于增强中介机构的独立性,消减其协助公司进行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动机。 严监严管常态化 按照目前的监管态势,从严监管常态化,压实 “看门人”责任将是所有业务条线中较为突出重点。 事实上,中国工业报从证监会执法介绍中也了解到,证监会执法的态度始终坚持 “长牙带刺”,一以贯之严监严管,尤其是对发行人、中介机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仅在2024年上半年,证监会查办的证券期货违法案件就多达489件,作出处罚决定230余件,同比增长约22%;惩处责任主体509人 (家)次,同比增长约40%;市场禁入46人、同比增长约12%;合计罚没款金额高达85亿余元,已超过去年全年的总和。 据证监会披露,其目前的行政执法首要强调突出 “严”,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2024年上半年,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成为执法重点,共查办相关案件192件,同比增长25%;共处罚责任主体283人 (家)次,同比增长约33%;罚没金额47亿余元,同比增长约6倍;刑事移送230人(家)次,同比增长238%。 证监会表示,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工作首要就是对于欺诈发行行为严惩,坚持 “申报即担责”,坚决阻断发行上市 “带病闯关”。 对于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坚持一查到底。例如华道生物未获注册但发行申报材料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1150万元;红相股份以欺骗手段骗取再融资发行核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6556万元;思创医惠在公开发行可转债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被罚款9320万元。此外,今年上半年证监会还严厉查处恒大地产欺诈发行债券等案件。 证监会表示,行政执法中坚决要压实 “看门人”责任,严惩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违法行为,一方面,会依法对机构和责任个人进行 “双罚”,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未对异常迹象保持合理怀疑,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函证程序存在缺陷,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会计师均被依法处罚,合计罚没610余万元。 另一方面,对严重失职失责违法主体坚决给予 “资格罚”,今年上半年,对履职不到位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6人次,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采取恰当审计措施应对舞弊风险、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等未勤勉尽责行为 “没一罚五”,并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6个月,对3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罚款及相应年限市场禁入。 针对发行环节、 “看门人”角色严监管的同时,证监会同样把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交易类违法,始终作为从严监管的执法重点。 证监会在总结执法工作中表态称,从严执法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将扎实推动新 “国九条”落实落地,始终坚持 “长牙带刺”、一以贯之严监严管,更加突出从严导向,更加突出规范公正,更加突出合力共治,更加突出惩防并举,以强有力行政执法工作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按照目前的监管态势,从严监管常态化,压实 “看门人”责任将是所有业务条线中较为突出重点,势必会影响中介机构的服务模式和运营模式,尤其将给券商投行业务带来较大压力。 投行业绩承压 截至目前,仅有22家券商有IPO保荐项目,不及去年同期的一半,2023年同期有48家券商有IPO保荐项目。 财联社报道称,2024年截至目前,监管部门对券商投行业务出具的罚单总数已达80张,涉及34家券商。整体来看头部券商被罚频次较高,中信建投收到的罚单最多,共计11张;其他依次为海通证券10张、中信证券9张、华西证券6张、招商证券4张,罚单数量排名前五的券商占投行总罚单的五成。在投行业务被罚的券商中,一案多罚情况极为常见,通常是一张罚单中保荐机构、保代共同被罚,但也存在针对不同主体开具多张罚单的情况。 监管机构对券商投行的处罚,体现监管层对 “强化监管”的立场,监管部门持续强调压实中介机构 “看门人”责任,从严监管信号不断加强。而另一方面,从严监管已影响到IPO市场的发行,同样给券商投行带来不小的压力。 最新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8月18日,资本市场新上市企业54家,仅为去年同期的四分之一,募资合计406.45亿元,同比下滑86.26%。而第三方服务机构易董数据则显示,截至目前,仅有22家券商有IPO保荐项目,不及去年同期的一半,2023年同期有48家券商有IPO保荐项目。 以券商头部中信证券为例,其2024年以来IPO保荐数仅有6家,而去年同期为26家,同比减少20家;今年以来的实际融资额合计为67.73亿元,同比下滑85.37%;保荐承销费收入为3.77亿元,去年同期为27.33亿元,同比减少86.21%。头部投行——申万宏源证券2024年至今甚至没有IPO保荐承销业务,而公司2023年同期承销了10单IPO保荐业务,收取保荐承销费用高达4.19亿元。 另一方面,截至目前,仅有55家券商有IPO在审项目,A股各板块在审企业共338家,去年同期则为806家,相比去年同比下滑58.07%。 《上海证券报》统计称, 2022年及2023年,证券公司获得的IPO保荐承销费分别为288.7亿元、215.06亿元,2023年较 2022年下降了25.51%;在整体券商行业层面,2023年券商投行的利润平均下降约55%,而这一下滑趋势在2024年更为明显:今年以来券商IPO保荐承销费收入仅为26.49亿元,同比下滑超八成。 至于受从严监管政策影响,各个头部券商的保荐承销费用分别会出现怎样的起伏,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的整体业绩,券商投行作何应对,中国工业报据此分别致函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泰证券等头部券商,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应。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则公开评论称,短期来看,《规定》出台强调对收费信息公开披露,禁止恶意加价、禁止以发行结果为条件变相获取违规性收入等,使得中介机构缺少了以往超额收入部分,同时中介机构为提高服务规范度和整体质量加大投入,也会增加经营管理成本,压缩利润空间,但长远而言,具备高度专业能力和良好口碑的机构将展现持续 “吸金”能力,充分竞争下,业务量更多,收费也会更高。未来中介机构收入是否受到负面影响,主动权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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