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 报道 对新业态新领域作出专门部署中央首次出台文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8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这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出台的政策文件。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关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撰文指出,市场准入是经营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前提,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集中体现。只有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由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市场监管,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经营主体自主权、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意见》中针对新业态新领域的市场准入环境作出专门部署,其中提到,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计算、信息安全、智慧轨道交通、现代种业等新业态新领域,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和路径,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用好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和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平台,畅通产业体系、创新资源、资本要素、应用场景、制度政策等,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宏观体制研究室主任王琛伟解读,不少新业态和新领域都涉及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加快形成适应新领域新业态准入发展的新型监管模式,有助于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引导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聚集流动。 《意见》指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章依法设定的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王琛伟表示,将国家层面、地方层面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都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禁在清单之外另设准入许可、准入条件,其实是进一步明确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市场准入制度中的核心地位。 据了解,2018年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我国全面实施,目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已动态修订3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从2018年的151项缩减到现行的117项,禁止许可事项压减约 23%,“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确立,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 (曾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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