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两省政策发力扶持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凭借其强大的创新驱动力和融合渗透力,为地方经济的增长注入新的活力,成为地方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增长点。近期,安徽、山西两省,分别发布了相应政策,就提高数字化产业水平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安徽:开展数字产业能级攻坚行动 近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6年,安徽数字经济综合实力、创新力、竞争力显著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全国第一方阵。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520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竞争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 “上云用数赋智”发展水平保持全国前列,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速突破,数字治理效能明显提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跻身全国先进行列,数字生态更加优化。 《方案》提出,要开展数字产业能级提升攻坚行动。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加快先进存储器工艺技术研发和产品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特色制造工艺,增强设备、材料、零部件等配套能力。加快超高清视频显示、柔性面板、空中成像显示等量产技术研发,提升高端显示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水平。 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支持合肥争创中国软件名城,支持重点园区培育和争创中国软件名园。实施 “一市一园”建设计划,推动特色软件园区16个市全覆盖。支持工厂仿真、生产线仿真、工业控制、嵌入式系统等软件研发创新,形成重点核心工业软件产品。 培育壮大数据要素产业。争创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努力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样板区,探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打造以场景应用为基础的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模式。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在金融、卫生健康、交通等领域开展试点。打造全国一流、特色鲜明的省数据交易机构,开展行业数据交易机构运营试点,争创全国性行业数据交易机构。 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培育一批具有高增长潜力的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共享住宿、共享出行等共享经济,创新利益分配等机制。加快优化智能化产品和服务运营,培育创新零售、无人驾驶、无人配送、反向定制等新增长点。 山西太原:构建 “2+4”数字经济政策体系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数据局、太原市财政局联合印发 《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随着该办法的出台, “2+4”数字经济政策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服务太原市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 “2”是指 《太原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是指 《数字经济项目库管理办法》 《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 《优秀数字产品及优秀应用解决方案评选办法》和 《数字经济园区培育库管理办法》。 太原市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落实5000万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解决专项资金如何补、怎么补的问题,保证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制定出台了 《太原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和 《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两项政策。 《太原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数实融合、数据价值化和人才引育五方面提出发展举措,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标准,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引和帮助; 《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能够精准、高效地投入到企业发展之中,助力企业实现稳健、快速的增长。 同时,太原市还注重构建产业服务体系,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经济企业、项目、园区、产品为发力点,构建 “要素齐全、分类施策、闭环管理”的服务体系,包括 《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 《数字经济项目库管理办法》 《数字经济园区培育库管理办法》和 《优秀数字产品及优秀应用解决方案评选办法》四个管理办法。它们分别围绕企业、项目、园区、产品等服务主体,在政策解读、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宣传推广、供需对接、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通过精准对接,助力企业充分把握政策机遇,不断做强做优做大。 (汪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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