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扫描 国家能源局部署新能源消纳工作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 《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以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快速发展、高效利用。2023年,全国风电利用率97.3%、光伏发电利用率98%,保持了较高水平。近两年,新能源发展进一步提速,截至2024年4月底,全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超过11亿千瓦,同比增长约38%,消纳需求大幅增加。 《通知》提出4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分别对500千伏及以上、500千伏以下配套电网项目及配电网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改进要求。其中,明确为国家布局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开辟纳规 “绿色通道”。二是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相关部门,根据新能源增长规模和利用率目标,开展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需求分析,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调节能力提升方案。三是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电网企业要进一步提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输送新能源比例,加强省间互济,全面提升配电网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公平调用各类调节资源,构建智慧化调度系统。四是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充分考虑新能源发展、系统承载力、系统经济性、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确定分地区的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低于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动态评估。 (文 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