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搜索 天津组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
近日,天津发布了 《天津市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方案》提出,天津市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是天津地区电力市场主体按类别推荐代表组成的议事协调机构,是独立于电力交易机构的自治性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研究电力市场相关事项,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监督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天津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在职责方面,《方案》明确,天津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电力交易机构章程,审议市场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秘书处工作规则,推荐电力交易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协调天津电力市场相关事项,建立听取市场成员诉求的机制,研究讨论市场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市场成员提出的合理诉求等,提出相关问题的解决建议。研究讨论天津电力市场相关交易规则、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审议规则、细则、方案和关键市场参数的标准与取值,提出报价或出清价格上下限设置、信息披露相关内容建议。 组织架构上,天津市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设主任委员1名,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共同提名,由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投票表决。主任委员候选人获得全体成员代表过三分之二的选票时,始得当选。主任委员原则上任期不超过三年,同一主任委员不得连任超过两届。首任主任委员推荐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代表担任。 (汪黄任) 内蒙古加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内首台 (套)、首批 (次)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近日,内蒙古推出了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 (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首台 (套)、首批 (次)是指在自治区属地内生产,符合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通过自主研制、引进吸收等方式拥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其品种、规格、性能、技术架构或技术参数等形成技术领先优势,能够填补区内同类产品的空白,对行业转型升级具有促进作用,尚未取得较大市场业绩的技术创新产品,包括技术装备首台 (套)设备、关键零部件首批 (次)产品、新材料首批(次)产品。 在认定方面,首台 (套)、首批 (次)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 《自治区年度首台 (套)、首批 (次)认定申报通知》,企业自愿申请认定。申请单位应为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企业,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具备产品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的制造和集成能力,所申报产品为本地区生产。首台 (套)、首批 (次)产品属于区内首次研制,申报产品技术成熟度高,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工艺和装备体系,形成了产品标准,市场前景较好,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先进水平。其中新材料产品须列入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2018)》(国家统计令第23号)新材料产业行业和重点产品目录。 (汪黄任) 福建首艘纯电动游船首航 4月30日,福建省内湖客座超百人的第一艘三层高端智能纯电动游船——泰宁 “大金湖2号”正式交付营运,在泰宁县大金湖进行首次航行。“大金湖2号”由福建泰宁旅游有限公司投资、中国船舶702所福建绿舟分公司研发设计、省船舶集团权属企业福宁重工建造。 据有关专家介绍,“大金湖2号”是福建省自主设计、全产业链建造,实现产业配套的大型内湖高端电动客船,展示了福建省在电动船舶领域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 据悉,“大金湖2号”搭载了宁德时代302A磷酸铁锂电池,体积能量密度提升8.1%,电芯循环寿命增加12.5%,特别是隔氧性电池封装技术的应用,有效防止电池热失控风险,显著提高电动船舶安全性;使用分区直流配电,可避免在极端情况下全船失电;优化能量综合控制策略,实现了船舶能量管理的智能控制,船舶在节能、安全等方面拥有更优异的表现;采用福建省企业宁德时代电机生产的水冷高效变频电机,综合能效≥95%。在设计风格上,“大金湖2号”传承福船文化,尾部元宝造型寓意元宝载福——有福之船,侧面则如灵动飘逸的丝绸。“大金湖2号”通过采用单体消波船型、全钢质船体结构、全通透空调客舱以及全电池电动机驱动技术,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将为游客提供更加安静舒适优质的泰宁金湖游体验。 福建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工信部的指导下,福建省作为我国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先行先试地区,持续推进 “电动福建”建设,陆续出台系列支持政策,大力开展试点示范,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目前,已在内河、湖泊和沿海等开展超过70个电动船舶试点示范项目。下一步,福建省将继续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拓展丰富电动船舶在文旅、海上作业、公务执法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场景,加快打造电动船舶特色产业基地。 (闵恭新) 青海组织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为支持和培育青海省中小企业走 “专精特新”发展之路,近日,青海发布了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青海省第七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 《通知》提出,组织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第四批到期复核企业进行申报。已申报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并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可提前准备申报事宜,具体认定名单以近期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认定通知为准。申报 (复核)通过 “线下+线上”形式同时开展。 《通知》强调,建立和完善梯度培育企业库。请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 《实施细则》,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对入库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和扶持,并做到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认定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实现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加强已认定企业的监督管理。认定及复核通过企业有效期为三年。认定有效期内企业若发生更名、重组、股权变更等重大事项,应在3个月内提交重大事项变更说明;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严重失信、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取消认定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汪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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