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打造一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1月24日,从海关总署获悉,2023年,海关总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深化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建设,新增服务功能77项拓展至23大类875项,进一步提升 “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和贸易便利化水平,相关经营主体获得感不断增强。 海关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不断优化完善执法服务。会同税务总局在浙江试点实施出口退税报关单发票信息 “免填报”便利化措施。 持续拓展跨境贸易全链条服务。在海南、陕西、厦门、深圳、广州等多地上线应用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航空口岸进出港物流作业效率提升70%-90%。持续推动 “外贸+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累计推出跨境结算、授信融资贷款、出口信用保险等50余项特色服务。 进一步深化区域 “单一窗口”建设。上线“湾区跨境通”服务专区,提供粤港澳大湾区通关物流一站式便利化服务,实施粤港、粤澳 “一单两报”便利化措施。同时,全面推进国际互联互通,积极发挥 “单一窗口”数字底座功能,推动开展智慧口岸建设。下一步,海关总署将会同有关部门,打造一流的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 (李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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