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湖南做优做强食品工业
为锚定 “三高四新”蓝图,推动食品工业提质增效,加快推进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湖南省于近日制定了 《湖南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特色产业培育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要通过在全省逐年培育一批食品产区,打造一批在细分行业领域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标志性企业,推动湖南食品产区规模不断壮大,地域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供应链保障能力明显改善,一二三产融合水平持续优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办法提出,从巩固传统优势、提高集聚水平等方面入手,努力构建食品工业食品产区发展壮大、骨干企业做优做强的多点支撑格局。 巩固传统优势 提高集聚水平 根据办法的定义,传统优势食品产区(以下简称食品产区)是指依托地方传统优势食品资源,建立了有效运行的产品创新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品牌运营体系和发展支撑体系,形成了一定的集聚规模,具备了较多的市场主体,构建了良好的发展机制,实现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发展的产业空间组织形态。办法提出,巩固食品产区传统优势,需要优化优质原料保障。加强优质食用农产品原料品种资源保护利用,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种业企业围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品种资源的引进、测评和创新利用。鼓励企业聚焦农产品优势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原料供应基地,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养殖。 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坚持社会责任与经济责任并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在解决就业、财税贡献、社会公益等方面担当作为。支持龙头企业以订单农业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稳定的协作关系,或与农产品原料种养殖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多种合作模式,组织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种养殖技术指导,形成长期稳定的优质供应来源,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的增值收益。 强化产业协同配套。立足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资源,加强高水平规划布局,引导企业向食品产区集中,放大集群效应,推动食品产区规模效益明显提升。瞄准产业上下游配套要求,择优引进农产品预处理、冷链物流、包装印刷、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推动生产要素优化升级,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推进技术创新 加强质量保障 在巩固传统优势的基础上,食品产业的发展还需要推陈出新,规模化、规范化。办法指出,应当推进标准体系建设。持续制定、修订、完善食品产区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快构建从生产源头到最终产品,覆盖通用标准、产品标准、检验方法、生产卫生规范等四大类标准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支持食品产区围绕原料生产、制作加工、产品供应、品质特征、质量安全等方面制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全面构建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体系。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加快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与转化,鼓励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支持企业标准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 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融合应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智能制造企业、智能制造生产线 (车间)、智能工位。围绕推动生产流程优化与工艺流程再造,推进单工位的智能化改造,打造一批智能工位。围绕推动工业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连接,推进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和管理智能化,打造一批智能制造车间和企业。 实施质量安全管理。支持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鼓励企业规范生产管理,实施GB/T1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体系认证,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宣贯培训,建立全链条质量安全风险防范体系。鼓励企业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建立地方特色食品全生命周期追溯制度。 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建立从农产品原料种养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原料污染等食品安全风险。强化日常监督和抽检监测,对质量安全不达标的企业加大整改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优化品牌运营 完善品牌培育体系 食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品牌化是必不可少的关键一步。办法提出,要鼓励食品产区围绕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打造以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的品牌培育体系。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企业等共建区域公用品牌,在商标标识、质量标准等方面加强协调,宣传推介区域公用品牌形象。支持企业发展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大力培育竞争力强、美誉度高的品牌企业和产品,争创一批省制造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省制造业质量标杆企业。 规范品牌管理使用。鼓励食品产区建立品牌运营管理专业机构,加强品牌培育管理标准宣贯,完善品牌价值评估体系,提升品牌影响力。支持食品产区制定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建立授权使用主体名录,加强品牌授权管理和产权保护,推动区域公用品牌规范有序发展。充分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加强区域公用品牌运用、价值评估和知识产权融资,强化区域品牌使用管理和保护。 加大品牌宣传推广。鼓励食品产区举办地方特色食品专业性展览会、博览会、产销对接会等活动,通过设计大赛、品鉴会等形式推广地方特色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引导地方特色食品企业积极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广告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 (汪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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