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巡警推出“惠民有感”10项便利措施涉及摩托车登记、驾考等方面
据 《重庆日报》消息,7月25日,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最新推出的 “惠民有感”10项便利措施,涉及摩托车登记、驾考等方面,这10项措施将从7月31日起正式实施。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市公安局出台了 《促进汽车消费畅通物流运输10条便民惠企措施》等一系列交管服务新举措,有力促进了汽车消费,方便了群众办事出行。该负责人表示,这10项措施既有进一步减权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便民惠企措施,也有优化交通组织、精细交通管理,推动交通出行更加安全、顺畅、便利的挖潜增效举措,还有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交通服务 “同城待遇”的先行先试项目,是群众关心、企业关注的高频事项。初步估算,这10项措施实施后将有利推动我市汽车生产企业降本增效,刺激机动车消费增长,帮助企业群众减少办事和物流成本,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预计每年节约物流、办事成本5000余万元,拉动摩托车消费逾6亿元。 川渝居民凭身份证可登记摩托车 措施第一条是试行摩托车注册登记 “川渝一证通办”。“过去,重庆籍申请人在四川地区或四川籍申请人在重庆地区办理两轮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时,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居住证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在公安部交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川渝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国率先推出了摩托车注册登记 “川渝一证通办”改革措施,采取先试点再全面推开的方式。 从7月31日起,重庆籍申请人在四川成都、泸州、遂宁、资阳、内江、达州、广安7个市 (州)辖区以及四川籍申请人在重庆市辖区内办理两轮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的,可凭身份证办理,无需再提交暂住、居住证明。年底前,川渝两地将全面推行 “一证通办”措施。 科目三考试可即考即办即走 措施第三条提出,在中心城区科目一考场投放科目三安全常识考试计划。 “过去中心城区群众在参加科目三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当日未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或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不合格,需要再次到较远的江北复盛、南岸迎龙、九龙坡西彭科目三考场参加考试、学习教育、领证。”该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新举措就是为了方便这部分群众。 新措施推行后,交巡警将在大渡口双山、巴南李家沱和渝北汽博的科目一考场投放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计划,增设学习教育室、制证室,群众可就近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并一次性完成考试、学习教育、领证,减少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 试验车办临牌不再需要检验机构检验 举措第四条提出,推动试验车临牌办理 “减证降负”。该负责人介绍,过去我市机动车生产企业申请核发试验车临牌,需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并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新举措实施后,只需提交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即可,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其次,企业在批量申请试验车临时号牌时,可以统一提交汽车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申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无需按原办理流程申办一张临牌、提交一次资料,实现减证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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