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7月1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发布 《关于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以下简称 《通知》)。 《通知》要求,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基础上,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强化区域资金、资产、资源全要素整合,强化地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实施企业多主体协同,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撬动更多中长期信贷资金高效率、低成本倾斜流入农业农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通知》明确了7个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分别是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业防灾减灾、乡村建设。 《通知》还提出,将强化资金保障。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要在符合国家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优先安排信贷规模,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贷款。 在支持政策措施方面,《通知》提出,将加强规划合作、强化资金保障、创新金融服务。此外,《通知》提出,将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等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作,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民间投资,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新型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资本金,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抓紧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通知》还提出,支持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组建银团,共同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创设专属金融产品,探索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模式。 业内人士表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为阶段性举措,通过适当政策设计,有利于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不超发货币条件下,满足重大项目资本金到位的政策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发放中长期低成本配套贷款,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助力实现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综合效应,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曾阳风) 商务部: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7月1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县域常住人口约7.4亿人,乡镇和村两级消费市场占全国总体消费市场的38%。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从加快县域商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县域商业连锁化发展、提高县域商业标准化水平等方面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束珏婷介绍,今年,商务部同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共同组织实施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各地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上半年,全国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69个、村级便民商店6.5万个。 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例如,江苏省将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列入 “为民办实事”项目,79个老旧市场焕然一新,部分市场还设置了餐饮区和休闲区,让群众逛得更舒心、买得更放心。重庆市探索邮快合作、交快合作等模式,整合资源打造物流配送中心和智能分拨仓,降低人工成本约40%。 束珏婷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地方以渠道下沉为主线,以县乡为重点,以数字化、连锁化、标准化为手段,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完善县域商业体系。一是加快县域商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农村传统商贸企业拓宽线上线下营销渠道,打造消费服务的新模式新场景。推动电子商务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融合,强化数字赋能,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二是促进县域商业连锁化发展。引导大型连锁流通企业下沉,改造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利店,发展购物、餐饮、娱乐等多种业态,吸引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 (县城)消费。三是提高县域商业标准化水平。坚持高质量发展,鼓励日用消费品、家电、家居等品牌企业下沉供应链,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共同配送等服务,增加优质供给,推动城乡居民共享品质消费。 (王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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