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统筹推进经济防疫安全生产工作
■ 中国工业报 邹 洁 近期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暴露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近日,国务院安委会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以往管用举措和近年来针对新情况采取的有效措施,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 制定十五条硬措施 国务院安委办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的艰难阶段,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特别是今年以来,受世纪疫情和复杂外部环境冲击等因素影响,交通、建筑、煤矿等方面安全事故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统筹发展和安全面临很大挑战。 据介绍,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新隐患,国务院安委会对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以往管用举措和近年来针对新情况采取的有效措施进行了全面梳理,从中提炼出安全生产这十五条硬措施。这些措施直击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短板,对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 国务院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十五条措施中的第六条要求 “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已正式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的这场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各地自查基础上,国务院安委会将组成16个综合检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同步开展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及国务院安委会39个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10月份还将开展 “回头看”检查,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大检查,尤其是十五条硬措施的成效。 国务院安委办相关负责人强调指出,大检查将始终把防控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作为 “牛鼻子”紧紧抓住,突出客车客船、飞机高铁、大班次煤矿、尾矿库“头顶库”、油气储备基地、群租房等重大风险,逐一向有关单位交单子、压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底线。 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国务院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认为,针对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十五条措施也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办法。 比如,针对2019年江苏响水 “3·21”爆炸后,化工产业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转移步伐明显加快,但一些地区安全把关不严,危化品事故明显增多;今年贵州 “1·3”建筑滑坡等事故,暴露出重大项目 “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等问题。十五条措施明确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高危项目不得以集中审批为名降低安全门槛,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对地方政府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造成事故的要终身追责。 针对近期交通、建筑、矿山等领域事故暴露出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和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十五条措施要求,严格资质管理,坚持 “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 十五条措施还要求各地按照不同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数量,配齐建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措施精准不搞 “一刀切” 国务院安委办相关负责人强调,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影响持续向安全生产领域延伸传导。面对这种严峻复杂的局面,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他说,针对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要么重发展轻安全,要么重安全轻发展,十五条措施对精准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专门要求。即: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考虑问题的自觉性,注意从实际出发,提高监管执法的精准性、有效性,处理好 “红灯” “绿灯”和 “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的市场预期,决不能动辄一个区域、一个领域停产等 “简单化” “一刀切”,决不能只亮 “红灯”不给 “绿灯”,真正实现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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