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聚焦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 中国工业报 马 艳 加强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建设,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改革;继续压减涉企审批手续和办理时限,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推广一批地方改革经验,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加强和创新监管,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公平竞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一系列举措引人关注。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也是实体经济发展的 “生命线”。2022年,国家将从哪些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对于市场环境的改善又有哪些期待?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围绕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认真审议、热烈讨论。 深入推进 “放管服”改革 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 “放管服”改革,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继续扩大市场准入,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对于企业来说是送上了政策 ‘大礼包’,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不少代表委员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认为,当前中国的营商环境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中国政府很有作为,把自己当成 “店小二”,过去的 “弹簧门” “玻璃门” “旋转门”“卷帘门”现象,现在基本上得到了改善。 也有代表委员提出,营商 “软”环境的改善仍有空间。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师范大学福建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黄茂兴建议,我国应引入一些第三方评价机构,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两种评价体系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设全面客观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吉桂凤建议,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标准体系,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满意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 “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工程建设服务、纳税服务等方面标准研制。 3月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聚焦重点、持续发力,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好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归纳起来,下一步重点举措就是用 “公平、公正、开放、便利、满意”5个词来概括。 减税与退税并举 减税降费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先手棋”,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 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让广大的市场主体吃下了一颗 “定心丸”。全国人大代表、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管加工厂主任电气师李刚表示,这两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和复杂的经济环境,企业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税务部门开展的 “税务护苗”行动和 “春雨润苗”行动,帮企业纾困解难,才让企业有了共克时艰、创新发展的信心和勇气。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红伟对于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也赞不绝口: “这几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切切实实地减轻了税费负担,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添足了动力。许多民营企业如同东阳光一样,正用自己越发蓬勃的生命力,回应着来自减税降费的浸润。” “继续实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意义重大。”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天龙油墨董事长冯毅说, “减税降费不但可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技术升级、产能升级和扩大再生产,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可以说,减税降费这一积极的财政政策,是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最直接、最公平、最普惠、最有效的办法。” 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1年,我国民营企业数量从1085.7万户增长至4457.5万户,近10年间翻了两番。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由79.4%提高至92.1%,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对待日益庞大的民营企业,守住公平底线十分重要。因此,破除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也成为两会代表委员的共同期待。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科协常务副主席司马红建议,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地方保护等影响市场主体活力的行为,对基于所有制形式、企业规模、营业收入等设置歧视性对待、评审标准限制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切实降低中小企业市场进入壁垒和制度性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认为,要切实落实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 “要破除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全国政协委员、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伟表示,全面打通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进入 “新基建”领域的渠道。在制定行业规则、设施标准等基础上,加快制定民营企业参与 “新基建”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的具体路径和办法,破除信贷、创新、招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的隐性壁垒,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