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出台意见明确整合开发园区
打造高质量开发园区,是优化资源配置、缓解用地紧张、培育产业集群的重要途径。1月24日,江苏镇江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全市开发园区整合优化提升 “1+2”政策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加快推进全市开发园区实质性整合,在今年内整合到10个以内。通过减数提质的 “加减法”,促进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释放更大发展动能。 去年以来,镇江市发改委作为牵头部门,会同市委研究室、市委编办、市商务局等部门,在全面梳理开发园区现状、吸收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镇江市开发园区整合优化提升 “1+2”政策文件。 开发园区数量机构 “减下去”,承载力、贡献度 “提起来”!根据 《意见》,本轮整合依托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按照 “牌子就高、政策叠加、范围适当”的原则,实行 “一区多园”代管托管模式,对省级以下各类小、散、弱工业园区进行实质性整合。整合后开发园区内设机构实施扁平化、大部门制管理,实现统一领导体系、统一发展规划、统一政策保障、统一招商引资。 《意见》明确,各地围绕 “四群八链”产业定位,明晰整合后开发园区主导产业,原则上每个开发园区主导产业1~2个,最多不超过3个,推动产业集聚向产业集群转型。 不仅如此,镇江市将加快开发园区创新资源整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计划到2025年,全市开发园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高于3.2%,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65%以上。 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需要空间载体来承接。相关人士表示,本轮整合着眼优化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开发园区范围,形成核心区-拓展区-辐射区的产业联动发展格局。 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招引项目如何落地,淘汰撤销园区内的企业何去何从? 对此,本轮整合提出了优化开发协作共享机制,为园区共建共享提供了思路。 《意见》鼓励各市 (区)、开发园区积极探索实施 “飞地”政策,对不符合本地主导产业项目进行流转,强化对异地落户产业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跨园区新上项目、淘汰撤销园区企业迁建等合作模式,促进重大要素合理流转、优势产业高效集聚。 “依法赋权、放管结合、服务优先”。根据 《意见》,园区整合后将聚焦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审批全链条,充分赋予整合后的开发园区管理机构行政审批以及必要的执法管理权限,擦亮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朱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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