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企业可参照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要求提交免税资格申请材料,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17日。 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进行了修订。 《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 (2021年版)》 《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 (2021年版)》和 《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 (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对2021年12月31日前 (含12月31日)批准的按照或比照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国发〔1997〕37号)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项目和企业,在2022年6月30日前 (含6月30日)进口设备,继续按照原政策执行。2022年1月1日以后举办的,按本通知执行。 通知指出,自2022年1月1日起,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财关税 〔2019〕38号)予以废止。 (龚 兴) 2021中国企业权益保护高峰论坛将在深圳召开 近年来,随着疫情的冲击、国际环境的复杂多变,以及国内外法律监管方式的日愈严格,我国企业的经营难度和法律风险都在急剧上升。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对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与合规化管理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企业的合规经营与管理,已成为我国企业界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12月26日,2021中国企业权益保护高峰论坛将在深圳召开,会期一天。 中国企业权益保护高峰论坛,是由中国工经联主办、中国工经联企业权益保护智库等机构具体承办的高端系列研讨会,至今已成功举办了两届。本届论坛由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中心、中国工业报社、中国工经联企业权益保护智库等单位承办。据了解,论坛拟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形式,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全国企业合规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机构的相关人士出席。 为加快推进企业合规管理进程,近两年我国推出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2018年,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发布了《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和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确定了企业合规管理的原则和操作规范;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 “十四五”规划,从国家战略层面对推进企业合规进行了部署;202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一年后,又与司法部、财政部、中国贸促会等九部门共同推出了 《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 (试行)》,在司法领域创建企业合规激励制度;2021年3月,企业合规师正式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成为国家的一项二类新职业。这些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视,标志着我国企业合规建设步入了一个崭新阶段。 第一届以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走出去,促进高质量增长”为主题,于2018年3月在江苏南通成功举办;第二届以 “疫情下的企业权益保护”为主题,于2020年7月以网络视频的形式成功举办,有近4万人在线参会。 本届论坛拟以 “企业合规与权益保护”为主题,通过政策宣讲、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深入推进国家 “十四五”规划中有关企业合规管理的战略部署,加快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 《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论坛主要议题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企业权益保护与合规管理,国际企业合规管理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中国企业在合规管理中的实践与经验教训以及解决方案,企业刑事合规治理与合规不起诉制度,行政监管合规与强制合规义务实施等。 与会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将共同探讨企业权益保护与合规管理方面的问题,交流新时代背景下如何做好企业合规管理、优化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等现实议题,为企业权益保护和依法依规经营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李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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