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药业因排污问题被罚11万元
■ 中国工业报 陈丙会 因排污口数量位置与排污许可证不一致,山东胜利药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11.5625万元行政罚单。 2021年8月24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山东胜利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废水主要产生车间为硫酸钡车间及提取车间。硫酸钡车间废水排放共有2个去向,其中一个走向为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通过水泵排入集水池,然后沿厂区西墙及北墙经地下专用管道输送到东营胜利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另一个走向为废水经硫酸钡车间沉淀池沉淀后通过沉淀池西南角直接排到厂区南墙外雨水管道,雨水管道沿厂区外南侧道路向东至东营胜利医院在建工地南侧,与污水管道通过三通阀连接后排入东营胜利医院污水处理站;提取车间废水排放共有2个去向,其中一个走向经车间北侧铁质管道排入车间东北角污水电机井内,然后经过专用管道与硫酸钡车间废水汇合后输送到东营胜利医院污水处理站,另一走向为废水经提取车间内部地漏流入雨水管道,目前雨水管道内水质呈黑色,散发刺鼻臭味,雨水管道向外走向为提取车间北门向东至东侧道路后向南至厂区南门外,与硫酸钡车间废水汇合后沿厂区外南侧道路向东至东营胜利医院在建工地南侧,与污水专用管道通过三通阀连接后排入东营胜利医院污水处理站。通过现场排查发现,山东胜利药业有限公司共有2个废水排放口,一个是厂区东北角地下污水管道排污口,另一个是沿雨水管道至东营胜利医院在建工地南侧与污水管道通过三通阀连接处。该单位排污许可证只申报了厂区东北角的污水排放口,申报数量与实际不符。2021年9月17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其进行罚款11.5625万元。 资料显示,山东胜利药业有限公司于1998年9月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胡美芳,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片剂、颗粒剂、口服液、干混悬剂、原料药 (硫酸钡 (Ⅱ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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