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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强化监管执法震慑 中国证监会7月23日通报首批适用新证券法财务造假案件处罚情况,涉及上市公司宜华生活、广东榕泰、中潜股份。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副主任董文媛介绍,近年来,证监会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落实新证券法各项要求,切实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强化监管执法震慑。近日,首批适用新证券法惩处财务造假恶性案件已进入事先告知阶段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最高拟处以近4000万元罚款。 据介绍,宜华生活、广东榕泰、中潜股份三宗典型案件呈现出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最长跨度4年;实际控制人核心决策、组织实施,主观恶性明显;造假手段复杂隐蔽,形式不断翻新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特征。 董文媛介绍,证监会坚决用好新证券法利剑,用重典、出重拳,维护市场信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秉持以下执法理念:第一,对于证据充分、违法事实清楚的案件,从严重处,一抓到底,打则 “痛击筋骨”,绝不 “挠痒痒”,该批案件均处千万元以上重罚,责任人百万元以上,让违法者 “知疼”,不敢 “再犯”;第二,抓 “关键少数”,精准打击,区分责任,区分情节,该批案件较为明显的特点,即严办首恶,对实际控制人施以重罚及终身市场禁入;第三,构建立体追责体系,涉嫌犯罪,坚决移送,绝不姑息,让违法者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民事赔偿中承担应有的责任。除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广东榕泰案外,该批案件均已告知,证监会将严格依法定程序从快处理该批案件。 她表示,证监会将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发布的 《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全面落实 “零容忍”的工作方针,用足用好相关法律赋予的职责,严厉查处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式追责体系,形成依法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合力,维护市场 “三公”秩序,净化市场生态,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深交所转板上市配套规则发布 为顺利推进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制度落地,7月23日,深交所发布转板上市配套业务规则,为转板上市进入落地实施阶段进一步明晰实操路径、做好制度衔接。本次相关规则制定或修订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一是以首发规则为基础,确保信息披露原则的一致性。二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突出信息披露重大性、有效性原则。三是充分利用精选层审核和持续监管成果,发挥监管合力。 随着转板上市配套规则的发布,深交所关于新三板精选层转板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上交所:上半年共处理上市公司74家 7月23日,上交所通报了2021年上半年纪律处分工作情况,上交所表示,2021年上半年,上交所共处理上市公司74家,同比增长37.04%;处理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44人次,同比增长29.41%;处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41人,同比增长32.42%;处理中介机构4家9人次。沪市纪律处分的违规占比由上年同期的29.91%下降至24.34%。 上交所表示,2021年是 “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资本市场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上交所继续围绕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首要目标,认真践行 “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以纪律处分为重要抓手,进一步落实 “三及时” “精准监管”等要求,及时有效地惩戒各类市场乱象和违规行为,规范公司治理、维护信披秩序、净化市场生态,为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与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本栏目稿件由左宗鑫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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