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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绿债目录(2021年版)》 近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 《关于印发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021年版)〉的通知》,并随文发布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简称 《绿债目录 (2021年版)》)。 据介绍, 《绿债目录 (2021年版)》实现三大重点突破。 一是绿色项目界定标准更加科学准确。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高碳排放项目不再纳入支持范围,并采纳国际通行的 “无重大损害”原则,使减碳约束更加严格。 二是债券发行管理模式更加优化。首次统一了绿色债券相关管理部门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有效降低了绿色债券发行、交易和管理成本,提升了绿色债券市场的定价效率。 三是为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提供了稳定框架和灵活空间。在分类逻辑上,《绿债目录 (2021年版)》实现二级和三级目录与国际主流绿色资产分类标准基本一致,有助于境内外主体更好地识别、查询和投资绿色资产;四级目录与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2019年版)》三级目录基本一致,有助于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重点项目得到 “清单”式金融服务;随着经济社会、国家战略和国际合作的发展,还可在二级和三级目录中增加绿色农业、可持续建筑、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的分类层次,拓展绿色债券支持领域。 《绿债目录 (2021年版)》的发布,将使我国绿色债券更加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更好地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赋能,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 下一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将加强对 《绿债目录 (2021年版)》的宣传推广,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同时,继续加强绿色债券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优化应对气候环境变化相关金融标准,持续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统一和中外绿色债券标准趋同,更好地服务 “碳达峰”和 “碳中和”目标任务。 上交所加强科创板审核判断把关 日前,上交所修订发布了 《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 科技创新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科创属性评价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持续评估并动态调整。此次修订旨在聚焦支持 “硬科技”的核心目标,进一步明确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和申报、推荐要求,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强化综合研判和审核把关,促进科创板市场高质量发展。 《暂行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分类界定科创板行业领域,明确科创板优先支持方向,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以及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增加研发人员占比作为科创属性的常规指标,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明确发行人对技术先进性、科技发展方向、行业领域及相关指标的披露要求和保荐机构的核查把关责任,不简单以相关指标作为判断依据;明确审核中按照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综合判断企业科创属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咨询作用。对于 《暂行规定》修订前已申报企业的科创属性指标要求,仍按其申报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 “硬科技”特色,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加强审核判断把关,加强科创板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形成合力,培育出更多具有 “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科创企业,更好地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本栏目稿件由左宗鑫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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