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周福庚: 加快汽车产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研究
全国人大代表、江汽集团高级工程师周福庚今年两会带来四项建议,分别为 《关于建立新能源汽车热失控安全等级评定机制及奖励政策的建议》 《关于优化居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快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快开展汽车产业 “碳达峰和碳中和”系统研究工作并适时引入碳交易的建议》。 在 《关于建立新能源汽车热失控安全等级评定机制及奖励政策的建议》中,周福庚建议首先在电动汽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出台新能源汽车热失控安全等级评定机制,引导汽车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深入开展关于动力电池安全的基础性研究,研发保障动力电池安全的最佳系统方案,向更高等级安全发展。同时,引导企业提升产品的质量,从动力电池的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整车匹配等各个环节,提高产品的一致性、可靠性。 其次,建议根据新能源汽车热失控安全等级评定结果,调节新能源积分系数予以应用。通过热失控等级高的给予更多的新能源积分,对于试验后不失控的给予最高1.5倍补贴系数的方式,激励汽车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做好电池热失控管理,生产出优质的产品。 针对居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问题,周福庚提出,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建议国家层面,制定面向2035年的充电桩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居民区、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区域两类充电设施网的建设方向、标准及实施路径,给予地方政府及市场明确指引。二是开展居民区充电桩建设试点。加快居民区整体智能有序充电管理模式及个人已建充电桩有偿共享试点,总结经验进行全国推广,提升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三是推进居民区停车位电气化改造。将居民区停车位电气化改造纳入充电设施建设奖补的范畴,给予专项建设资金支持,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对专用固定停车位 (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 “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四是加强居民区充电桩建设管理。以立法、条例、通知等形式,明确居民区充电桩建设流程,缩减不必要的证明、承诺、免责等文件,并压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的管理责任。五是加强政策落实。强化国家及地方关于居民区充电桩建设的各类规定和政策文件的严肃性,确保政策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责任部门做好督查及追责,杜绝因规定及文件执行不到位,而影响广大新能源汽车用户的用车体验。 在加快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发展方面,周福庚建议,加快建设智能驾驶汽车共性技术创新平台,重点开展人机交互、新型电子电气架构、环境感知与控制执行、智能芯片、应用技术等关键技术突破,聚焦核心工艺、专用材料、关键零部件、制造装备等短板弱项,提升智能汽车融合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多级别、多场景的智能汽车测试和智能交通示范路网设施环境、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 (5G-V2X)、 “人—车—路—云”高度协同的智能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体系,与示范测试、测试管理及商业化应用等相适应的国家及各地方智能汽车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完善。 另外,周福庚还建议在国家层面系统考虑汽车产业的 “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需要多部委协同开展研究并制定适宜的行动方案,形成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体系框架;因为现有的碳交易市场与汽车行业现有的双积分管理政策有一定的差异性。建议在研究将汽车产业纳入碳交易的范围时,要综合考虑二者在管理侧重方向、交易体系差异、价格差异以及体量差异,以及汽车产业碳排放管理边界的问题。例如,以电能消耗量管理为例,目前我国在发电行业已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再针对电动汽车使用端碳排放进行考核,则电能生产、运输等产生的碳排放被重复计算。 (蒋 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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