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甲醇经济是重要的能源取向
■ 原机械工业部部长 何光远 在刚刚结束的五中全会上,党中央对我国能源发展,提出了两大战略目标要求,一是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二是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在今年纪念联合国成立75周年系列活动中,习近平主席代表中国政府向世界表述 “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并在11月17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发表重要讲话时再次重申上述决定。 碳排放达峰提出了近期目标,碳中和提出了远期目标。这两个目标与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是相吻合的。我们知道,维系今天人类生存的能源还是以碳氢能源为主,消耗碳氢能源就必然产生碳,在这条消耗碳氢能源的链条上,对地球、对人类、对社会、对环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利与弊,益与害的问题,已经从科学家研究的范畴发展到今天社会经济学高度关注和装备制造产业面临的问题了。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包信和院士有一个关于能源问题的讲话,他说: “氢很好,跟氧一反应就能生成水,但是问题就是在自然界当中,氢气是不存在的。”我赞同包院士的观点。的确,我们这个地球有煤矿,有油田和气田,但没有氢气矿和氢气田,氢元素存在于各种化合物中,但制备氢气需要能量,如果我们用一种碳氢能源制备另外一种碳氢能源,尽管制备出来的碳氢能源是清洁的,比如我们用的电和氢气等,但对这类能源就不能定义为碳中和。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院士李灿研究的太阳燃料合成,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氧化碳和水,生产出清洁的甲醇液体燃料,是未来解决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途径之一。再说的明确一点,我们就是应该鼓励和发展用非碳氢能源提供氢能制备所需的能量,我认为,这就是碳中和,就是我们鼓励未来能源制取的途径。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11月3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 “按照我们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的统一部署,2018年我们取消了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投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了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到2022年,将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和两家合资家数的限制,也就是到2022年,我们国家汽车行业就完全对外开放了”。面对 “完全对外开放”后的局面,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工业、固定动力装备以及内燃机工业,如何走自主可控、创新发展的路?如何与能源产业协同合作?形成实现碳中和发展共同体,确保在2030年碳排放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框架下健康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我的观点是只有创新才能赢得先机,只有创新才能保持前沿,只有创新才能稳定和发展。科技决定能源未来,科技创造未来能源,以绿色推动能源革命为目标,协同、高效、智能促进绿色能源消费,共同用科技实现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 目前,我国甲醇汽车已经从试点验收完成转向正式推广应用,八部委联合发文予以明确,但甲醇燃料涉及国家能源管理、甲醇生产和储备供应、交通运输许可、车船装备制造、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支持、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多部门,需要国家层面统筹协调管理和监督。否则,将甲醇作为燃料推广应用,替代石油以降低对外依存度,实现环境友好,最终实现碳中和的能源发展目标,依旧会困难重重。 在此,我呼吁:实现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发展甲醇经济是重要的能源取向。将甲醇燃料作为新兴能源纳入国家能源体系,在国务院层面应统筹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出台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政策性推广应用文件。一是明确甲醇燃料推广应用全流程涉及的管理部门职责,以政策支持为抓手,加大力度,明确职责,引导市场机制,开启甲醇燃料市场准入和科学、安全使用。二是鼓励坚持创新科技研究,指明方向、提出要求、规范行为、监督管理。三是统筹规范指导,发挥行业积极性,调动社会资源,组建行业协会,加大力度推进我国甲醇燃料应用。以此夯实我国甲醇经济产业基础,保持甲醇燃料应用技术国际领先的地位,为世界各国提供碳中和清洁能源应用的“中国方案”。 (注:本文根据何光远在12月14日举办的“第九届全球能源安全智库论坛”的发言,节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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