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新政策 培育“四个一百”冠军企业
■ 中国工业报记者 徐 斌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了 《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安徽省经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韦人日前对 《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 《实施意见》共8个部分、23条,分别从总体要求、方向路径、提升综合实力、加强要素供给、缓解融资难题、促进融通发展、改进服务保障、强化组织协调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吴韦人介绍,截至2019年底,安徽省累计培育认定省级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618户,以占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14%的数量,贡献了24%的营业收入和25%的利润,户均主营业务收入2.2亿元,是规上中小工业企业的1.8倍;户均利润总额1438万元,是规上中小工业企业的2倍。全省涌现出19个国家级行业 “小巨人”、18个单项冠军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成为安徽省经济发展增长极、全省创新驱动主力军、全省转型升级排头兵、全省企业上市领头雁。 培育 “四个一百”冠军企业 吴韦人指出,此次出台的 《实施意见》可以概括为 “三个新”: 一是内涵新。 《实施意见》对 “专精特新”发展内涵做了新的阐释,首次提出培育 “四个一百”冠军企业,分别为:培育100家左右专注“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培育100家左右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的 “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培育100家左右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的 “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培育100家左右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为全省中小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 二是目标新。提出到2022年,培育省 “专精特新”企业3000户、 “专精特新”冠军企业400户,争创国家 “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50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户,壮大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示范群体,成为引领安徽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 “排头兵”。 三是举措新。对 “专精特新”冠军给予奖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直投、融资担保费补贴、 “千家百亿”融资计划、鼓励引进发达国家工程师等政策均是首次提出。 梳理细化相关政策举措 《实施意见》一方面对现行政策作了梳理,管用的政策予以保留,难执行的政策作了细化,进一步提升了中小企业享受政策的便利性。另一方面,对如何引导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发展,借鉴外省好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了新政策。 在提升综合实力上,对国家、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和 “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在加强要素供给上,对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 “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安排用地指标,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开辟绿色通道,鼓励企业引进发达国家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各地可给予一定资助。 在缓解融资难题上,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省 “专精特新”企业信用担保贷款业务给予保费补贴。从2020年起,每年从原省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发展基金财政出资中切块安排规模,专项用于投资 “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 在促进融通发展上,鼓励大型企业向 “专精特新”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创新网络,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研发设计、协同办公、供应链管理等信息化应用系统 “登云”。 另外,在改进服务保障上,加大对企业研发的 “首台套” “首批次” “首版次”扶持力度,健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在强化组织协调上,统筹协调推进全省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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