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快天然气储备基础设施建设
■ 中国工业报记者 邹 洁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等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储备能力。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天然气行业快速发展,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在国家能源体系中重要性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储气能力较大幅度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成为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和行业健康发展的短板。按照明确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底前供气企业、燃气企业和地方政府要分别形成年销售或消费气量10%、5%和3天的储气能力建设目标。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储气能力建设进展整体偏慢,特别是燃气企业和地方政府储气能力建设进度明显滞后。为此,国家决定出台 《实施意见》,聚焦解决储气能力建设和运营中的瓶颈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意见,促进储气设施加快建设。 该负责人指出,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储气能力建设和运营中统筹规划不足、行业标准不够完善、储气价值没有充分体现等瓶颈问题,从规划布局、运营模式、体制机制、政策支持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策措施。 优化规划建设布局,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国家发布年度储气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各地发布省级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避免储气设施分散建设、 “遍地开花”,也有利于保障后续运营安全。引导峰谷差大、需求增长快的地区适当提高建设目标,进一步提高峰谷差大的地区天然气保障能力。加快建立并完善统一规范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退役等行业标准,尽快形成储气设施标准体系。同时,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便于投资主体了解投资建设储气设施需要的相关信息,进行投资决策。 建立健全运营模式,完善投资回报渠道。 《实施意见》提出明确推行储气设施独立运营模式,原则上地下储气设施应独立核算,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市场运行环境。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储气设施连接主干管网,管道运输企业优先接入、优先保障运输。同时,国家将推进储气产品交易体系建设,指导有关交易中心加快研究开发储气库容等交易产品,并实行储气服务公开交易,发现真实市场价格。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储气能力快速提升。 《实施意见》从土地、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提出多项支持政策,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激励企业加速补足储气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对重点地区保障行政区域内3天用气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投资支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