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 观察 砂石行业要统筹做好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 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砂石是工程建设中最基本且不可或缺的建筑材料,但近两年媒体曝光了一些非法采砂案例,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五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的 《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指出,我国砂石骨料消费呈逐年增长态势,但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是粗放无序发展,而是要统筹做好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指导意见》指出,长期以来,我国砂石主要由区域市场就近供应,供需总体平衡,价格基本稳定。但是,经过多年大规模开采,天然砂石资源逐渐减少,国内主要江河来沙量大幅下降,加之一些地方对砂石基础性重要性认识不足,行业整治工作简单粗放,没有统筹好“堵后门”和 “开前门”的关系。特别是机制砂石企业数量明显减少,造成区域性短期供不应求,价格大幅上涨,低质砂石进入市场,增加基建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成本的同时,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并带来质量安全隐患,亟需采取综合措施,稳定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指导意见》认为,保障砂石供应的主体责任在地方人民政府,各地区要在做好本地区规划平衡的同时,加强与其他省份的联动。在优化机制砂石开发布局方面,要根据 “十四五”投资建设需要,统筹考虑各地矿产资源、交通物流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国内合理的机制砂石供应体系,既保障供给,又防止 “一哄而上”造成重复建设、产能过剩。要合理增加采矿权投放,加强资金、土地、物流等要素保障,通过技术改造等支持一批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大型项目建设,尽快形成新的优质产能,提高供给水平。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砂石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做到 “开前门、堵后门”。一是推动砂石可采区域规划加快落地,统筹做好新建项目布局选址;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砂石新建项目及配套矿山开采项目将给予积极支持;对原有合法项目,依法开展延续审批。二是坚决反对环保 “一刀切”行为。对发现以生态环保为由,不分青红皂白地集中关停采石采砂企业的 “一刀切”行为,发现一起,督办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能够通过整改措施达到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指导地方给予足够整改时间;鼓励暂未达到生态环保要求的砂石企业加快升级改造,实现复工复产。三是坚决查处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破坏生态环境的开采行为。对于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管控区域,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严格监管,禁止采砂采石活动;对乱采滥挖、只开采不治理、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开采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严格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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