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项现行生态标准 助力北京环境改善
■ 中国工业报记者 曹雅丽 12月3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2019年,北京市发布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铁噪声与振动控制规范》 《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五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调研员郭秋霖介绍。至此,北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达到70项,其中42项为强制性标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郭秋霖表示,北京市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中大气环境保护标准40项,包括固定源排放标准20项、技术规范3项、移动源排放标准13项、产品标准4项。 其中,固定源排放标准涵盖了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印刷业、家具制造业、有机化学品制造业、电子工业、锅炉等工业源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维修业、加油站、餐饮业等服务行业排放标准。相比综合排放标准,根据工艺与排放特征所制定的行业排放标准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加符合行业的污染防治需求。 移动源排放标准针对重型汽车、轻型汽车、非道路机械等移动排放源设定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标准共同发挥作用,也起到了对国标的补充加强作用。 产品标准为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源头管控的依据。2017年发布的京津冀首个区域环保标准 《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是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发布实施后的一次创新,实现了从源头上减少京津冀地区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使用所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此外,以改善北京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北京市近年来共发布了4项水环境保护标准。2019年发布的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考虑本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特点,以 “用生态的方法解决生态的问题”理念为指导,充分体现了对农村生活污水 “因地制宜、鼓励回用、生态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 同时,噪声控制标准、辐射技术标准、固体废物标准等其他环境要素标准,与监测方法、监测规范、清洁生产等18项配套标准,共同支撑着北京市生态环境标准体系。 “经过多年持续努力,北京市基本形成了国内最为严格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郭秋霖称,随着行业技术水平升级、环保水平不断提高,北京市还将持续关注标准的适用性,对标准进行适时修订,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持续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