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聚焦 重庆取消198项行政权力 全面清理权责清单
■ 中国工业报记者 梁华文 “对依据不足或与改革精神不符、与工作实际脱节的198项行政权力予以取消,避免权力清单与权力运行两张皮。”重庆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姚11月22日在重庆市(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及公布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清理后共保留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5655项,清理保留三级公共服务事项460项。目前,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全部导入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 《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 《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重庆市于2019年4月正式启动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经重庆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今年10月8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布实施。 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编制责任清单,逐一列明追责依据。目前,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全部导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陈姚强调,本次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有三个特点:首先是在内容上拓展,以全口径、全层级、全类型、全流程将这次清理工作突出在一个 “全”字上。全口径就是将重庆市政府组成部门、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全层级是指由重庆市级部门牵头,上与国家部委清单衔接,下与区县、乡镇权力事项贯通,将市、区县、乡镇所有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清理,形成符合国家 “四级四同”(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4项要素在国家、省、地市、区县4级统一)要求和重庆市 “三级四同”标准的行政权力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相同事项在不同地区的基本要素完全相同,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全类型是指除清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行政权力外,还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清理范围,清理结果将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合并形成 “10+1”类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流程则是清理不仅停留于事项本身,还进一步向事项监管和清单运用延伸,按照事项清理、权项处置、细化实施、流程优化、网上运行五个环节依次进行、协同推进。 同时,这次清理工作在深度上延伸,注重与相关改革的有效衔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与机构改革衔接,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衔接,与立法工作衔接。 与此同时,重庆市在 “放”字上着力,提高简政放权的 “含金量”。陈姚指出,对依据不足或与改革精神不符、与工作实际脱节的198项行政权力予以取消,避免权力清单与权力运行两张皮;对541项可以由市场调节、公民自治的事项不列入权力清单厘清政府与社会的边界;对431项依法既可由市级实施也可由区县实施的事项,明确由区县实施,市级不再实施,推进权力下沉;明确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82项行政权力事项,以委托方式下放乡镇实施。 陈姚最后表示,下一步,重庆市将进一步发掘权力清单在制约权力、便民利民、辅助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群众 “看得懂、用得上”,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将行政权力清单作为重庆市各级各部门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作为构建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基础数据库,对行政权力的运行实行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让权力清单活起来、动起来、用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