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从四方面加紧推进“企业上云”工作
■ 中国工业报记者 杨中 日前,经企业自主申报,各组织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山西省遴选确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等24户企业为山西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的第一批云服务商,并予以公布。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 《山西省 “企业上云”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和《山西省 “企业上云”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紧云服务商培育工作安排部署,从五方面推进 “企业上云”工作。 第一,推动企业开展上云工作。各市、县 (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辖区内企业开展上云工作,各云服务商要积极配合支撑各级工信主管部门“企业上云”工作。 第二,加强 “企业上云”审核和统计。各市、县 (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各云服务商要积极推动上云企业在 “山西省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及时上传合同、发票等相关印证材料。各市、县 (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企业上云”审核管理员要及时登录平台,开展企业上云 “云服务券”申领审核。山西省工信厅将对各地区和各云服务商 “企业上云”工作进行跟踪和定期通报。 第三,培育上云标杆企业。各云服务商在服务上云企业过程中,要协助省、市、县 (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梳理筛选上云标杆企业。上云标杆企业应已达到较深云应用程度,形成企业上云用云成功案例,且案例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具备可复制推广价值。山西省 “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将对相关案例进行宣传展示。 第四,营造 “企业上云”良好氛围。各市、县 (市、区)工信部门应面向上云企业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深化 “企业上云”工作的认识,营造 “企业上云”良好氛围。各云服务商应组织开展 “企业上云”现场交流会,成果展示、服务对接等活动,扩大 “企业上云”宣传覆盖范围。各市工信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企业上云宣传报道材料,并上报山西省工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