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速递 浙江发布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指标
浙江省经信厅、省统计局日前制定 《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 (试行)》,这是数字经济领域首个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办法将数字民生的有关指标如手机用户数、移动互联网用户数、移动支付业务量等都纳入了评价体系。据悉,评价内容将根据数字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逐步补充、完善,并纳入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指标体系设定5大类,10个一级指标和30个二级指标,权数总值设为100。5大类分别为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新业态新模式和政府与社会数字化,权重分别为20%、28%、22%、15%和15%。10个一级指标分别为网络基础设施、数字网络普及、创新能力、质量效益、产业数字化投入、产业数字化应用、电子商务、数字金融、数字民生和数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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