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环保缺陷召回制度将建
1月9日,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质检总局明确了建立机动车环保缺陷召回制度 (全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提高监管成品油的生产和打假工作及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问题。 近年来,质检总局不断强化召回监管力度,采取多项措施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召回义务。在会上公布的2016年质量安全监管的“成绩”中,召回缺陷类汽车总计1133.5万辆,同比增长103%。此前在修订 《大气污染防治法》时,环保召回制度并未被如愿写入,此后环保部人士回应将推动建立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而这次质检总局的会议也是落实了此项呼之欲出的召回制度。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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